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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1-83267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31 10:18
名 称: 宜良县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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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18 浏览次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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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良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宜良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宜治县〔2022〕2号)要求,立足水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不断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水行政权力运行指导监督,全面提升水务系统依法治理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按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宜良县水务局法制科,成立了宜良县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分工,细化了工作人员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了《宜良县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宜良县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宜良县水务局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完善了行政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将起草的水利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并做到重大事项经局党组会民主集中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制度。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宜治县办〔2023〕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减少财政开支,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由县级统筹聘请。结合法定职责和权力清单,法律顾问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案件、合同协议等事项及时开展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按照市县政府关于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要求,对照宜良县水务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我单位权力和责任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主要体现在一是落实下放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责任追究,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规定,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压缩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努力践行“最多跑一次”,优化窗口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强化学法、用法、普法

一是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印发《宜良县水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政策、学习培训综合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地下水管理条例》网络答题活动、“宪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等活动。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宜良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重点学习专业法律知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形象。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出台《宜良县水务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党群心连心服务等活动,结合“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在全县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涉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纪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宜良县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在双公示网站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审批办件公告等重点事项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及时了解信息;制定《宜良县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成立水事案件法制审核小组,确保每一起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水事案件法制审核小组的审核;制定《宜良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做到执法过程全留痕并将档案资料规范保存。情况宜良县水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亮证执法”,执法过程全纪录,做到公开、透明执法。

二是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昆水通〔2021〕71号),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一般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措施,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贯彻落实《昆明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将行政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互联网+”信息系统有机结合,严格执行昆明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查人员提高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认识,在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充分考虑法定情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昆明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做到合情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的行使。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布等制定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通过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2020年度我局按法定程序出台了《宜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水务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务管理,仍需不断探索。

三、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宜良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总体安排及部署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水平,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各项水利工作中去,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年富力强、纪律严明、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团结奋进的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县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宜良县水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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