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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401-830933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5 15:54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4 浏览次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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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宜良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围绕主题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职尽责,在省局、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带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一)主动公开

宜良县税务局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频道以及宜良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2023年,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频道编制发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宜良县政府门户网站“标准化规范化目录26个领域”栏目发布《宜良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审批改革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栏目发布4个“双随机、一公开”文件、在“审批改革内部审批事项清单”栏目发布《宜良县税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在“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栏目发布17条税收政策、在“政府部门文件”栏目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宜良县税务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宜良县税务局遵照省局、市局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按法定程序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县级文件政策解读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宜良县税务局按上级要求安排专人按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并负责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跟新,实现在查缺补漏、更新完善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线下,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架主动公开税费政策法规、举报投诉监督、税收优惠政策等政府信息。线上,遵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宜良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同时按照省局市局要求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频道,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频道与宜良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灵活运用微信管户群、“云MAS”短信平台精准推送税收政策、申报提醒、涉税提示等主动做好政策公开解读。

(五)监督保障

宜良县税务局将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接受昆明市政府第三方评估核查,积极配合上级落实整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落实政务公开“AB角”制度,按时修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错误公开信息;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专区答复办理;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加强与宜良县政府公开办的沟通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待提升。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税收各个领域,由于对各领域的税收业务不熟悉,在审核稿件时存在舆论风险。

今后整改方向:一是积极与宜良县政府公开办保持沟通,加大走访力度,争取县政府公开办指导。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人员税收业务培训,同时加大审核人员和税收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交流,力求按照公开权限最大限度规避舆论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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