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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401-832400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04 16:52
名 称: 宜良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6:52 浏览次数:6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投促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做好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宜良县人民政府”部门动态、基层政务公开等信息栏目共发布6条相关信息;在“投资宜良”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有些时候是被动公开,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内容不丰富不全面。

改进措施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丰富信息内容及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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