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云南段)民主监督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反馈(投诉)问题 | 金沙江贺龙桥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站建筑设施紧邻河道而建,自 2018年建成以来已经冲毁2次,不仅严重影响监测站设施设备安全,而且可能影响河道行洪;需要核实监测站是否侵占河道以及其建筑防洪标准,采取必要设施确保设施设备防洪安全。香格里拉桑那水库水源保护区内依然存在不少放牧,可能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这些问题表明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任重道远,河湖长制的日常执行落实力度和监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另外,流域机构日常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缺乏人力和必要的设备。 |
整改目标 | 河湖长制度执行力度和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
整改措施 | 一是认真落实执行《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 二是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拆除未经许可布设在河道内的钢架、监测设备等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是进一步加强南盘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对采水系统和分析设备的运行维护,加强汛期等特定时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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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是推进“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加大排查力度,坚决遏增量、清存量,2023年我县未发生重大河湖“四乱”问题。二是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拆除了许家营桥和云贵铁路钢便桥,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施工临时钢便桥,西河起春段的5座违建桥。三是积极推进水利部推送的河湖“四乱”、碍洪问题遥感图斑的整改销号工作。2023年水利部向我县推送的河湖遥感图斑219个,加上2022年被驳回河湖遥感图斑48个,共计267个图斑,被确定为问题的图斑212个,截至目前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光云 联系人:徐建平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ylxhzb@sina.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彭保林,675945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