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311-803121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29 12:02
名 称: 宜良县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度第1-3号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度第1-3号目录

发布时间:2023-11-29 12:02 浏览次数:22
字号:[ ]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是宜良县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局内设办公室、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科、绿色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项目建设管理科、种植业生产管理科、畜牧兽医渔业管理科11个科室。全局核定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179名,2022年末干部职工169名(含在编不在岗8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人员147人(其中在编不在岗8人)、劳务派遣人员7人。局机关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实有3辆,下属事业单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11辆,实有10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初汇总预算2,721.97万元,其中:局本级2,509.39万元,县经管站212.58万元;县财政部门2022年度下达县农业农村局预算总额31,987.52万元,其中:局本级31,781.8万元,县经管站205.72万元。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汇总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32,967.52万元,其中:局本级32,761.8万元,县经管站205.72万元;总支出32,328.52万元,其中:局本级32,122.8万元,县经管站205.72万元。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9万元,其中:局本级639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13.11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33万元,下降44.8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17万元,下降52.28%,公务接待费支出5.5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16万元,下降36.45%。2022年会议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26万元,下降89.54%;培训费支出10.1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8.38万元,下降85.17%。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46.85万元(2022年无新增固定资产,无资产处置情况),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07.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39.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属站所固定资产账面原值852.99万元(其中:2022年新增固定资50.98万元,处置固定资产49.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65.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87.28万元。

(五)党报党刊订阅情况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纪委办及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党报党刊征订工作通知要求,共计征订党报党刊466份,征订费用支出11.55万元,其中:已使用党费专户资金支付征订费用2.31万元,尚欠宜良县邮政分公司征订费用9.24万元。

(六)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共使用劳务派遣人员7人,其中: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4人,农产品检测人员1人,食品安全检测人员1人,门卫1人。2022年共支出劳务派遣人员费用18.49万元,其中:付劳务派遣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服务费17.18万元,付金穗小区门卫2021年11、12月份工资0.3万元,付劳务派遣人员高阳、孙泽勇2020年目标管理考核奖0.98万元,付金穗小区门卫2022年春节慰问费0.0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县农业农村局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等次为“优”,2022年3季度项目支出综合执行率为14%,项目支出综合执行率偏低,《宜良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宜财〔2022〕76号)文件中无县农业农村局考核数据。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编制基本科学完整并按规定进行了公开,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能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无随意调整预算的行为。但审计也发现县农业农村局还存在以拨代支提前列支专债项目资金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下属单位未上缴非税收入、漏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决算数据不准确、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往来款长期挂账等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以拨代支专债及项目资金 243,080,000元。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使用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及资金额度划拨通知单(自制)和财政资金拨款申请表(自制)为记账依据,提前列支专债及项目资金243,080,000元,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其他实有资金账户支付对应款项,其中: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0,000,000元、2021年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3,000,000元、2021年市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补助资金 80,000元。责成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进度拨付资金,杜绝提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况。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截至2023年5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未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截至2023年5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未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未对编外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发放编外人员高阳、孙泽勇2020年目标绩效考核奖9 800元(2022年1月31日34号凭证)。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四) 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方面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利息收入)388.69元

2022年12月末,县经管站将利息收入388.69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缴利息”科目核算。责成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县经管站及时将非税收入(利息收入)388.69元上缴县财政。

(五)其他方面

未及时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

县经管站2022年1月发放20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92,916.4元,12月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93,470元,合计186,386.40元未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责成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县经管站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下属单位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前期经费1,800,000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所属下级单位(宜良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站)银行账户,其中:苗木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经费 600,000元、生态滇麻鸭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200,000元、云鱼谷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经费200,000元、云面龙兴花谷乡村振兴项目经费 400,000元、阿路龙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经费400,000元。

(二)在下属单位报销公务运行费用

2022年12月8日,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第十七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站负责保障局机关及站所6-12月正常公务运行等相关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站共报销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站所各项费用132,009.80元。

(三) 应收账款长期挂账

县经管站2022年12月末 “应收账款”科目余额407,986.56元,该余额系以前年度结转,长期挂账,未定期进行清理核实,真实反映单位债权情况。

(四) 其他应收款无明细项目  

县经管站2022年12月末“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410,175.33元,其中:垫付款1,000元,其他409,175.33元,无科目明细项目,该余额大部分系以前年度结转,长期挂账,未定期进行清理核实,真实反映单位债权情况。

(五)债务不真实

县经管站2022年12月末“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819,312.64元,其中:原基金会清偿款639,485.95元,值班人员、工岗人员工资69,412.00元,代收票据款4,336.00元,应缴利息388.69元,产改工作经费60,000元,基点调查统计费32,690元,代收物管费13,000元。该余额大部分系以前年度结转,长期挂账,未定期进行清理处理。

五、审计建议

(一)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及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拨付使用资金。

(二)县农业农村局应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编外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结果运用。

(四)县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应严格落实财政税收政策,及时申报扣缴个税、上缴非税收入。

(五)县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应定期进行往来款清理,避免往来款底数不清、长期挂账。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农村局及时制订了问题整改方案,召开了党组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积极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监督下属部门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和进行个税申报。


宜良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共宜良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宜审委办发〔20231号)的要求,宜良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宜良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宜良县水务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预决算编制情况及指标拨付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2年宜良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477万元,年终调整预算数为61,500万元,实际完成62,0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8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421万元,年终调整预算数为205,000万元,实际完成210,3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321万元,年终县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数为16,830万元,实际完成16,9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52%;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570万元,年终县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支出数为97,122万元,实际完成99,8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7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2万元,未进行过预算调整,实际完成18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年初预算支出118万元,实际完成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8.64%,原因是年终上级补助收入62万元及上年结余79万元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545万元,未进行过预算调整,年终实际完成23,4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4.19%。本年基本养老金预算支出22,959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3,78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3.58%

(五)超预算拨款情况

宜良县2022年预拨经费年初余额44,270万元,全年无超预算拨款情况发生,当年转列支预拨经费100万元,截至20221231日,历年预拨经费累计余额44,170万元。

(六)非税收入延伸审计情况

通过对宜良县水务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良县公安局、宜良县住房和保障局、宜良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宜良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7家单位2022年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延伸审计,结果表明:除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部分非税收入未缴财政外,其余抽查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均能够按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七)部门预算及部门决算编制抽查情况

通过对宜良县水务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良县档案馆、宜良县住房和保障局、宜良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及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7家单位2022年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决算编制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存在部分预算单位未将项目支出及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导致预算编制不全,部分单位存在决算报表数据与账面数据不一致,导致决算不够真实的情况。

(八)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宜良县财政局于20211111日,印发了《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及目标审核工作方案》,对2022年开展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同时按季度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并对运行结果进行考核;年终对预算单位开展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并对结果进行通报,此外还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再评价。2022年昆明市财政局对宜良县2022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但因受财力限制,年初预算保障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后,难以覆盖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所需的项目支出,故宜良县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未实际应用到预算安排。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宜良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决算草案编制过程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大了财政协调统筹力度,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强化支出管理,坚守“三保”底线。但因县级财力有限,依然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不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等问题,以及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及时拨付便被收回,与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政策的落实及财政资金的正常调度和运转。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未及时拨付2021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指标432,199,960.79

截至20221231日,宜良县未及时拨付2022年接收的上级转移支付指标429,287,770.79元,上年结转指标2,912,190元。本次延伸部门中,未及时拨付宜良县水务局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49,029,515,其中:项目分类为民生类的1222,667,435元;支出保障分类为其他民生支出的622,467,435元(项目类指标522,124,935元;人员类指标1342,500元)。

(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8,280,500元用于平衡预算

按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盘活2021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结余指标统筹安排的通知》要求,宜良县2022年收回盘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8,280,500元用于平衡预算,其中:盘活的2021年指标中民生类项目的指标有8025,454,177元;盘活的2022年指标中民生类项目的15 21,639,833元。

(三)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5,511,072.66

1.截至2023430日未上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共计62,137.26元。

2.截至2023430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宜良县排水公司应缴未缴污水处理费5,448,935.4元。

(四)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

宜良县2022年大部分预算单位年初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无部门预算调整批复,但项目支出纳入了决算报表,故全县部门预算总体执行率较高,但剔除项目支出及基本支出中的刚性支出(人员经费)后,公用经费执行率相对较低。

(五)4家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数与实际账面数不一致

通过对部分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预、决算编制情况进行延伸,发现宜良县交通运输局、宜良县档案馆、宜良县水务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4个预算单位存在部门决算数据与账面数据不一致。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宜良县自来水公司及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2019年至今未缴纳水资源费5,739,490.5元,其中:宜良县自来水厂欠缴水资源费2,913,643元,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欠缴水资源费2,825,847.5元。宜良县水务局先后于202339日和47日向宜良县自来水公司发出缴费通知书及限期缴费通知书,于2023410日向匡远街道办发出督促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缴费的函,要求其办理(督促办理)缴费手续。上述问题已在《中共昆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李绍俊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书记、刘中政同志任宜良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的审计意见》中作为主要问题反映,但截至本次审计抽查时,上述两项政府性收费尚未收缴入库。

(二)2022年宜良县大部分预算单位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仅编制基本支出,其余资金由宜良县财政局代编入预算,在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急需列支的项目支出,由各单位填制批条,报县领导审批后,再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录入预算项目库,上述做法存在预算绩效目标评审与预算安排程序倒置的情况,导致绩效目标评审结果未能应用到预算安排中。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及时拨付2021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指标43,219,960.79元问题,截至20231120日,县财政局已对民生类项目进行清理,并统筹各类资金拨付了10,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指标8,955万元,基金指标1,318万元。下步,将结合实际,继续对民生类项目进行清理,积极统筹各类资金予以保障。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8,280,500元用于平衡预算问题,已根据相关项目实施进度按程序安排拨付了资金,另外利用前期一般债券化解中小企业欠账的契机,解决了相关项目欠拨的资金,化解了项目欠账的问题。

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5511072.66”问题,审计期间整改金额3468833.6元,审计报告后整改52,525.76元,剩余污水处理费1,989,713.3元尚未整改。

4、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及“ 4家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数与实际账面数不一致”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督促规范。

宜良县2020年至2022年县级代编预算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和《宜良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宜良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宜良县2020年至2022年县级代编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审计调查了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良县卫生健康局3个部门的代编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财政代编情况

宜良县2020年以来,各年度财政代编预算的主要内容:一是部分专户资金,如社保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债务还本付息及债券发行费用等;二是县政府应急资金,如预备费、应急周转金等;三是单位增人增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等;四是年初预留的其他支出,具体代编预算情况如下:

2020年财政代编预算35 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代编30 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 146万元;

2021年代编预算47 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代编41 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代编5 387万元;

2022年代编预算44 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代编38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 120万元。

(二)部门代编情况

审计抽查了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良县卫生健康局3个部门的代编预算及执行情况,在抽查的3个部门中,仅有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存在部门代编预算情况,内容为各学校困难学生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具体编制情况如下:

2020年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文件中代编预算数1 028万元,无预算调整;2021年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文件中代编预算数901万元,年中预算调减46万元,调整后代编数为855万元;2022年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文件中代编预算数1 051万元,无预算调整,但实际财政配套资金799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努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在代编预算的编制、调整调剂过程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大了财政协调统筹力度,实现财力统筹考虑,强化支出管理,坚守“三保”优先原则,但依然存在代编预算编制不细化,分配下达不及时,预备费提取及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财政代编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

良县2020年至2022年财政代编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代编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代编,具体编制规模为: 2020年财政代编预算353 452 750元,占本级两本预算2 642 574 476元(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之和,下同)的13.38%;2021年代编预算470 670 000元,占本级两本预算2 918 058 952元的16.13%;2022年代编预算445 700 000元,占本级两本预算2 075 304 476元的21.284%;同比,2021年代编预算比2020年增加117 217 250元,增加了上年的33.16%;2022年代编预算规模比2021年减少28 990 000元,减少了上年的-6.16%。

综上,宜良县2021年财政代编预算金额比上年增加,2022年代编金额比2021年减少,但减少幅度低于2021年的增长幅度,且宜良县2020年至2022年财政代编预算数额在本级预算中的占比呈上升趋势。

(二)年初财政代编预算未细化到部门

宜良县2020年至2022年代编预算存在部分能够明确到具体部门的项目仍由财政代编的情况,如:总工会工会经费、县城管局路灯电费、城市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垃圾外运处理费、宜石垃圾处理费、政务系统租赁费、水污染防治执法专项经费、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消防工作经费、应急物资储备费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人口普查电子数据采集端设备经费等。

(三)年初代编预算细化不及时

1.财政代编预算细化不及时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2020年至2022年(本级财力)指标下达通知表数据显示,宜良县财政局三年共计下达的代编预算资金  1 465 970 261.34元,其中:2020年下达620 799 886.21元,2021年下达490 732 670.8元,2022年下达354 437 704.33元;以上下达资金中,在6月30日到9月30日之间下达的代编预算金额为236 939 654.43元;在9月30日以后下达的代编预算金额为495 292 537.59元。

2.部门代编预算细化不及时

县财政局指标下达明细表显示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指标下达时间为当年1月,预算批复时间为当年2月,但宜良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及2022年代编预算资金均于当年12月份下达。

(四)超范围动用预备费5 300 000元

2020年至2022年,宜良县超范围动用预备费共计5 300 000元,具体为:1.2020年拨付政府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欠账1 000 000元;2.拨付林草局2020年森林消防队工资500 000元;3.2021年拨付林草局2021年森林防火经费3 000 000元;4.2022年拨付林草局2022年森林防火经费800 000元。

(五)宜良县2022年未按规定足额提取预备费,少提预备费2 265 145元

宜良县人民政府下达宜良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 2 378 184 476.11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1 299 124 476.11元,一般项目合计140 800 000元,其他支出合计85 590 000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及上解支出等合计852 670 000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并结合宜良县实际情况,宜良县财政局应当按照当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设置2022年预备费,但实际仅计提了全县基本支出合计数的1%,金额为12 990 000元,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应当为1525514476.11元,按照当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计算,当年应当提取预备费15255145元,少提2265145元 。

四、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

“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要求,宜良县财力全力用于“三保”开支,年初预算保障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后,难以覆盖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所需的项目支出,为加强库款的合理调度,以满足急需使用资金及年初难以量化或细化资金(如增人增资)的使用,宜良县各预算单位预算仅编制基本支出,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预留部分资金后代编入预算予以保障,各预算部门所急需的项目支出需报县政府同意后再从财政预留资金中列支。即便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对预算单位基本支出进行了压减,但代编预算在本级预算中的占比仍然居高不下,且政府批准各预算单位开支后,部分支出需待年底盘活指标后才能予以保障,所以时间难以控制在9月30日以前。近年来,宜良县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加,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代编规模逐年上升,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代编增幅较大。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代编预算细化不及时的原因是:由于教学年度与会计年度存在差异,县财政局年初下达预算单位指标后,县教体局通常情况是分别于每年6至7月及11至12月确定各学年困难学生补助人数及营养餐实际用餐人数和用餐天数后,申请实际所需使用资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