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宜良县应华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3-11-28 09:38
浏览次数:17
字号:[
大
中
小
]
当事人:宜良县应华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5MA6KE5XM6L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蓬莱社区苏羊村
法定代表人:马云
2023年11月15日,我局对宜良县应华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责改字〔2023〕12—31号),对该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如下:立即停止租用点养牛场养殖废水超标排放外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所有废水须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2023年11月28日,我局会同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公司租用点养牛场养殖废水外排,该租用点养牛场粪污收集池上方安装有1个固定抽水泵,该抽水泵用于抽取粪污收集池内养殖废水至吸粪车时使用,尔后拉运至公司承包位于南羊社区的苗圃地内,用于对苗圃施肥,1个周左右拉运一次,一次拉运约4m³,承包的苗圃地约70亩。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我局对该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