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及《中共宜良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宜良县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第二批)及审计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通知》(宜审委办发〔2022〕3号)的安排,宜良县审计局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6月6日,对宜良县公安局负责实施的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位于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七星村委会青山村小组,建设内容:警训室(装修改造工程)、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办公楼(新建工程)、宿舍(装修改造工程)、辅助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新建1#、2#大门、新建靶场训练区、新建蓄水池、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
2018年10月18日,云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关于宜良县拘留所新建项目的批复》(云公监复〔2018〕26号),根据《拘留所建设标准》(建标102—2008)的相关规定,同意新建宜良县拘留所;同意宜良县拘留所新建项目按照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为100人的中型拘留所设计,按照拘留所建设标准,搬迁新建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
宜良县公安局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一期
宜良县公安局委托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于2020年4月21日在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云南源宇建筑有限公司为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一期施工中标人,中标价768.62万元;
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二期
宜良县公安局委托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于2021年11月11日在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宜良县北古城建筑公司为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二期施工中标人,中标价179.05万元;
该项目实行了监理制,由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一期于2020年6月9日开工,2020年11月22日完工。2020年12月2日,由宜良县公安局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二期,由宜良县公安局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开工报告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均无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无验收结论。2023年3月9日宜良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二期由宜良北古城建筑公司移交给宜良拘留所。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52 669.75元
本次审计发现,在宜良县公安局送审工程结算价款 9 606 099.54元中,存在多计工程量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52 669.75元的问题。
上述做法违反了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
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的规定,宜良县公安局应对多计工程价款52 669.75元依法进行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工作,避免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
(二)建设单位应按审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及时结清债权债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52 669.75元,已按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