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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07-10043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14 14:50
名 称: 宜良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宜良县各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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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宜良县各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14:5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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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司法局

关于公布宜良县各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为规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精神及《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昆政务通〔2023〕9号)工作要求,现将《宜良县各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梳理街道执法事项清单改革,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是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宜良县各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详见附件)公布后,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

二、强化监督评估

各行政职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培训指导、事项转交和移交手续工作,加强对《宜良县各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执法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适时动态调整

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上下联动,联合共管,确保赋权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街道必须严格按照赋权范围行使职权,清单之内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权扩权,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维护行政权限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匡远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156项)

2.南羊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156项)

3.北古城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10项)

4.狗街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32项)

5.马街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32项)

6.竹山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17项)

7.耿家营乡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31项)

8.九乡乡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31项)

附件1.宜良县匡远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156项)

附件2.宜良县南羊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156项)

附件3.宜良县北古城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210项)

附件4.宜良县狗街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32项)

附件5.宜良县马街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32项)

附件6.宜良县竹山镇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17项)

附件7.宜良县耿家营乡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231项)

附件8.宜良县九乡乡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23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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