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宜良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就宜良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听证事项
对宜良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自然资源工作有关的人员15人至19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1人至2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件)。信函报名请函寄至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2100);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lxgtjkgdzk@163.com,并请在标题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11月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宜良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报告(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宜良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报告(征求意见稿)》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1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8日17∶00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温泉路公务楼11楼30号
邮编:652100
联系人:李永贵
联系电话:67523785
电子邮箱:ylxgtjgkdzk@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文化程度 | 职 业 | 年 龄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通信地址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座 机 | |||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是£否 | 所属机关 | |||
报名参会 主要理由 | |||||
听证机关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