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308-734630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29 15:20
名 称: 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县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县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9 15:20 浏览次数:32
字号:[ ]

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2023年县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

尊敬的李晚蝻、王丽萍、刘迎春政协委员:

您们在2023年县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步伐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我局牵头县发改局等部门共同办理。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产业发展及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节能降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接件后,县科技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针对您的提出的4条建议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汇报,分别到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运政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近年来我县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使用及新能源汽车政策出台、充配电桩建设项目建设等情况,现做如下答复:

一、政策出台及相关落实情况

2020年9月,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5号)等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试行)》政办〔2020〕43号)的通知制定公务用车领域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补贴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能源汽车差异化通行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对汽车生产企业实施销售物流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产促销等相关政策,本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和《2021年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昆新产推办202125号)精神,完成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我县2021年推广应用的230辆新能源乘用车任务促进我县新能源汽车运用发展,2021年10月,县科技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运管分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税务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试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宜良县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发改局出台了《宜良县2022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两个方案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公务出行租赁用车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汽车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景区内观光车、园林洒水车、环卫车、道路维护等市政工程用车等领域采购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具体数量、全县新建各类充电桩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充电桩(站)建设情况

)宜良县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2022年底,全县建有公共充电站11座158枪,已投入运营的站点有10座,充电桩144枪,其中直流139枪,交流5枪。分别为山高新能源宜良充电站(建有直流16枪、交流1枪)、宜良良辰美景小区充电站(建有直流20枪)、宜良天奇医院充电站(建有直流18枪)、昆明宜良客运站充电站(建有直流24枪、交流2枪)、昆明中石化宜良一中加油站充电站(建有直流6枪)、宜良咚咚充电站(建有直流22枪)、宜良粑粑村充电站(建有直流16枪,交流枪1枪)宜良耀联新能源凌坤充电站(建有直流14枪),宜良团结桥充电站(建有直流2枪)、宜良九乡充电站(建有交流1枪,直流1枪)。即将投入运营的宜良县公务楼停车场充电站(建有直流8枪,交流6枪)。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情况。根据《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0〕45 号)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 2022年建成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宜良县咚咚充电站粑粑村充电站、团结桥充电站、宜良县九乡充电站、耀联新能源宜良飞凌坤充电站进行了云南省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核查申报工作。

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2020年以来,宜良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调整充实成立了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宜良县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宜良县科技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两年以来,县科技工信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在我县参与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运用,大力倡导绿色出行,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县新能源汽车运用发展。截止2022年底宜良县共有新能源汽车1131辆,较2021年底939辆新增新能源汽车192辆。其中公交公司营运新能源公交车160辆,新能源垃圾车16辆。宜良新巴城乡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在高桥村站建有占地面积1140.8平方米新能源车充电站场。

三、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桩发展存在困难及原因分析

一是单就新能源公交汽车来分析,一辆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电量在100%时约能行驶160公里-180公里,公交公司为保障发班趟次,需投放双倍车辆到各客运线路上,每条线路每2辆车最低配备1名驾驶员,这样会导致公交车运行成本上涨充电车辆在发车点与充电站之间往返导致调度里程增加,续航里程不够,无形中增加运行成本二是随着我县新能源车辆的增加车辆停放充电桩等设备成为一大难题随着市民选用新能源小型汽车和公交车辆数量的增加,县域内仅有的充电设备已无法满足汽车充电需求。三是充电桩(站)选址与供电设施匹配的问题。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没有全面考虑、预留新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位置、停车场地建设选址,建设审批手续复杂四是新增充电桩(站)与供电设施匹配的问题。当前,供电部门对充电站实行的是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不同时段电价也不一样,并在电费核算时需再加上水利基金因此电费攀升上涨给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电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应与未来大量新增的充电桩(站)用电负荷保障相匹配五是各部门配套市级相关部门出台县级财政补贴政策购车优惠政策滞后,省、市出台的优惠政策有一定的年度时效性,错过了有利时期同时,县级财政资金紧缺,投入资金大,投资回报率低也是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建设卡脖子的主要因素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级2022年下达宜良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下一步优先在重要交通枢纽、重要交通节点、重要商圈、换乘停车场等地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示范站,尽快配建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压实任务,抓好落实。

(二)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后续项目储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谋划包装新基建项目,完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对新基建项目的支持统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推进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公共电服务网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国家、省市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宜良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为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出行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宣传,提高消费者对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环境保护,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重大贡献,促进提升新能源汽车购买消费水平。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综合运用经济、优惠等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宣传部门及销售企业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及新能源汽车知识,做好社会宣传工作。通过试乘试驾活动、产业对接会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鼓励引导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省、市下达我县全年目标任务,结合宜良县具体情况,加强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继续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落实新增和更新的公务车辆、公务出行租赁车辆、市政工程用车、巡游出租车等新增车辆原则上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宜良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