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政策解读
2023年8月21日,我县出台了《宜良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理解掌握《预案》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和威胁与日俱增,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积极应对县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影响范围,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在充分调研各部门、各单位平台资源的基础上,梳理细化了工作流程,编制出台了《预案》。
二、目标任务
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是应急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全先应急救援工作的“发令枪”。《预案》的出台,旨在整合信息资源,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和重大应急信息的统一、快捷、权威发布,通过规范审批程序,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预案》对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和重大应急信息作了定义,明确了适用范围,重点对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相关机构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明确。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宜良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发生的Ⅳ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Ⅲ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本《预案》所指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和消防火灾事故。
五、执行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迅速作出反应、快速到位并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科学救援,平战结合。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采取实用先进技术和救援装备,发挥好专家的参谋和智力支持作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做好预防、预测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六、注意事项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更新,部门职责变化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出现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七、关键词诠释
宜良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启动应急响应行动。Ⅳ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本《预案》处置;Ⅲ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根据预警的级别响应,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I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特大事故。由省应急厅请求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在启动I级响应前,县指挥部仍在市应急局领导下,继续按II级应急响应采取措施。
II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事故。由市应急局请求省应急厅启动Ⅱ级响应。在启动Ⅱ级响应前,县指挥部按Ⅲ级应急响应采取措施。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由县应急局请求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启动Ⅱ级响应前,县指挥部按IV级应急响应采取措施。
IV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由县应急局根据实际情况请求县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救援措施难以控制事态时,县政府应及时请求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