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准予天津金视文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7-19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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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视文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7月19日受理申请人天津金视文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的在宜良会堂举办营业性演出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34条、第37条、第39条、第42条、第44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13条、第25条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我局决定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