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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309-75088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27 15:25
名 称: 宜良县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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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7 15:25 浏览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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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联合公开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二、方案亮点

根据《通知》,“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三、名词解释

“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


相关文件: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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