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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310-774478 主题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5 15:44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 关于宜良县2012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十三)土地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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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政府 关于宜良县2012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十三)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5:44 浏览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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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宜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宜良县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位置范围:涉及匡远街道办温泉社区下栗者小组宝洪社区江头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3.8851公顷该地块已于2012123日取得建设用地批文,批准文号为《云国土资复2012720号》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615日至2023630日由匡远街道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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