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304-749983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4-10 17:03 废止日期:
文号: 宜政办〔2023〕15号 关键字: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与城区周边部分小学合作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与城区周边部分小学合作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7:03 浏览次数:44
字号:[ ]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与城区周边部分小学合作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与城区周边部分小学合作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6号)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县域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建立“县城对乡镇、优质对薄弱、结网互动、优势拉动、整体推动”的帮扶模式,进一步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品质,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县域教育品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按照“重点扶持、试点先行、阶段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共享、联动、互补、协调和尊重”,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放大和再生,促进县域内学校“共生共赢”,整体提升办学效益,加快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办学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一体管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城区优质学校的品牌效应和优质资源的引领辐射作用,以优质学校为龙头、以合作联动为抓手,努力建构“管理互通、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同进”的一体化办学模式,促进名校品质化、优质均衡化,深化学校之间合作,创新学校管理机制和办学模式,推动全县基础教育在战略规划、校园文化、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与教育资源等方面实现优化配置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匡山小学、清远小学与乡村薄弱学校合作办学,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并在县域内逐步推广,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基本原则

以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建构和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品牌创建为抓手,推进合作双方信息化教育、品牌文化、教师专业化全面发展,全力打造一个以研究课堂教学模式为核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积极进行办学等级创建晋升的育人一体化办学模式。

(一)坚持均衡发展

通过合作办学,统筹整合资源,以强带弱、以优促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促进双方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带动片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坚持内涵发展

通过优质校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调剂交流,逐步实现成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合成再造,着力培养名师,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教书育人品质。

(三)坚持特色发展

鼓励学校加强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一校一品”的多元发展格局。

(四)坚持共享发展

发挥合作办学的优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让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更有获得感,让教育发展的成就惠及更多的百姓。

四、组织保障

成立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与城区周边小学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 皎 副县长

副组长:李丽芬 县教体局局长

              许万松 县人社局局长

             王熙玲 县委编办主任

成   员:辛雨谦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许建新 县发改局局长

            张    仪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季 县纪委县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孙维佳 县教体局总督学

            刘建云 县教体局副局长

            邓   莹 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郭  玲 匡远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沁蕾 南羊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副局长刘建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教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匡远、南羊中心学校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合作办学日常管理工作。

五、办学模式

龙头学校:宜良县匡山小学、宜良县清远小学;

成员学校:宜良县黑羊村小学、宜良县黄堡小学、宜良县温泉小学。

宜良县匡山小学与宜良县黑羊村小学合作办学;宜良县清远小学与宜良县黄堡小学、宜良县温泉小学两所学校合作办学。

采取名校托管模式,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双方法人不变,以契约为纽带,根据成员学校品牌文化、高效课堂、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发展等需求和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龙头学校通过输出品牌、学校管理、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教育资源等,通过教师共同研训、校际互动交流等方式,整体提升成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一)成员学校的教育、教学全权委托给龙头学校进行管理,成员学校享有独立办学自主权。

(二)龙头学校对成员学校领导有任免建议权,成员学校校长可聘任为龙头学校副校长,不占龙头学校校级领导职数,成员学校重大事项由合作办学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发挥管理效能。

(三)龙头学校负责组建成员学校的领导班子,并从校本部派出不低于成员学校教师总数40%的教师团队,成员学校也派出相同数量的教师到校本部顶岗学习。

(四)龙头学校全面推行校本部的先进教学理念和管理办法,与校本部教学上同步、资源上共享,吸纳合作办学学校的师生参加校本部的教育教学活动。

(五)龙头学校根据成员学校的实际发展需求和托管项目协议,以“团队建设”“师资建设”“品牌建设”“课堂建设”“资源建设”和“社团建设”等六个方面为抓手,开展合作办学相关工作。

六、目标要求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1.实行龙头学校负责制。龙头学校对成员学校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的责任。成员学校应服从、接受龙头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共同制定合作办学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线路图。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作办学领导小组(龙头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龙头学校副校长及成员学校校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双方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办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办学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统筹安排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活动等。

3.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龙头学校在校本部设立一个专职管理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的计划方案具体负责组织落实人权、事权、财权及各项日常工作。

(二)加强人才交流

1.教师合理流动、职称晋升和绩效考评制度。龙头学校可视情况提前储备管理人员,用于派驻到成员校任职,派驻人员优先选派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骨干教师。

2.建立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鼓励龙头学校教师到成员学校开展互派教师、支教挂教、轮岗交流,交流时间3年,可选择办理调动手续,实行人随编走,并享受交流学校教师同等待遇。龙头学校教师在成员学校任职经历可视为薄弱学校支教经历,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上可以优先考虑。3年期满后,经原学校考核合格且教师本人申请可调回原学校工作,也可留在成员学校工作。

3.成员学校向龙头学校流动。由成员学校所在地中心学校派出同等名额教师到龙头学校进行顶岗学习。为保障顶岗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保证顶岗学习学有所得,派出教师学习期限不低于1年。

(三)加强教师培养

1.开展学科优师工作室活动。确保活动的效果,做好培养选拔市、县名师的相关工作,促进校际间的学习交流。

2.开展“优师培养”系列工程。设立特色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四个层级教师的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对事业心强,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3.建立统一教研制度。统筹教师资源,成立中心教研组,结合教学实际,指导教学和教研工作,定期开展活动,做到备课及研究成果共享,带动教师教学能力的整体提高,优化师资力量。

4.充分利用各校主体工作,跟进教师培训工作。如举办教师教学技能展示、心理辅导、专家讲座等,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的教师全部参加,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四)课程文化建设

1.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目标。

2.建立统一质量检测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统一的质量检测,做到统一监测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质量分析,有效实现对教学质量的监控。

3.助推特色发展。龙头学校坚持品牌引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成员学校构建“一体化”校园文化,培育合作办学创新文化体系,同时推动各学校个性发展,努力形成“一校一品”格局。

(五)建立健全合作办学评估机制

注重成效,从办学模式、办学规模、管理创新、教科研联动、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成效等方面实行“龙头学校+成员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将成员学校的发展、提升效果作为考核重点。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4月初,印发《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与城区周边部分小学合作办学实施方案》(试行),落实合作办学工作细节、明确保障措施、管理办法和推进路线图。

(二)组织实施。根据本实施方案,5月底前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制定《合作办学三年发展目标》,6月份组建完成管理团队,7月中旬双方的教师队伍到位,8月开展招生工作,9月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实施考核。合作办学一年后,县教体局对学校管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全方位实施办学质量监测,推动合作办学实质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要总结提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分享合作办学工作经验。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龙头学校应成立专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为了调动龙头学校的积极性,确保优质资源不稀缺,由县教体局统筹当地教师资源配置,给予支持。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教体局每年落实专项经费支持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文化、品牌建设、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指导和实践、人才联合培养、教学资源共享、学校特色活动、教改实验项目、信息一体化管理、人员差旅等支出。为确保合作办学正常运转和有效开展创新改革探索,鼓励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教体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合作办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考核评估,推动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办学质量。

(四)加强宣传力度。县教体局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合作办学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合作办学的良好舆论氛围。

       相关文件:关于《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 与城区周边部分小学合作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