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投资环境
截至2020年,全县常住总人口(含汤池)384875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不含汤池)6091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98%;截止2022年12月底,宜良县(不含汤池)80-8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8421人;90-9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46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4人。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县常住人口384875人,与宜良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的419400人减少34525人,负增长8.23%,每年平均减少3453人,年平均下降0.86%。十年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上升12.78%,全县人口老龄化程度呈逐年加剧态势。全县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个、民办养老机构5个,养老服务机构3个(主要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其中民办自建1个),县级老年活动中心1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367个,养老床位1796张,每1000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9.81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为67%。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 年第 36 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 年第 35 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文物勘探、水源地保护等相关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17 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养老机构不再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宜良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咨询电话:0871-6752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