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宜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宜良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8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19873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8227.54公顷(573413.10亩)。其中,水田6441.97公顷(96629.55亩),占16.85%;水浇地3802.52公顷(57037.80亩),占9.95%;旱地27983.05公顷(419745.75亩),占73.2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130.76公顷(61961.40亩),占全县耕地的10.8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760.84公顷(86412.60亩),占15.0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481.91公顷(262228.65亩),占45.7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445.88公顷(111688.2亩),占19.4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408.15公顷(51122.25亩),占8.92%。
(二)园地20116.52公顷(301747.8亩)。其中,果园11042.63公顷(165639.45亩),占54.89%;茶园102.98公顷(1544.70亩),占0.51%;其他园地8970.91公顷(134563.65亩),占44.60%。全县没有园地二级地类中橡胶园的分布。
(三)林地101853.7公顷(1527805.50亩)。其中,乔木林地83020.91公顷(1245313.65亩),占81.51%;竹林地1332.45公顷(19986.75亩),占1.30%;灌木林地8979.69公顷(134695.35亩),占8.82%;其他林地8520.65公顷(127809.75亩),占8.37%。
(四)草地2191.10公顷(32866.50亩)。均为其他草地,全县没有草地二级地类中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的分布。
(五)湿地169.32公顷(2539.8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即内陆滩涂169.32公顷(2539.80亩),全县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等6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南盘江和大型水库沿岸。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95.29公顷(128929.3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432.61公顷(21489.15亩),占16.67%;村庄用地6000.81公顷(90012.15亩),占69.82%;采矿用地974.07公顷(14611.05亩),占11.3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7.80公顷(2817.00亩),占2.18%。
(七)交通运输用地4115.49公顷(61732.35亩)。其中,铁路用地179.23公顷(2688.45亩),占4.35%;公路用地1758.12公顷(26371.80亩),占42.72%;农村道路2178.14公顷(32672.10亩),占52.93%;全县没有轨道交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等二级地类的分布。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64.23公顷(80463.45亩)。其中,河流水面1139.82公顷(17097.30亩),占21.25%;湖泊水面1434.28公顷(21514.20亩),占26.74%;水库水面1534.76公顷(23021.40亩),占28.61%;坑塘水面956.58公顷(14348.70亩),占17.83%;沟渠197.53公顷(2962.95亩),占3.68%;水工建筑用地101.26公顷(1518.90亩),占1.8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