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流动治超卸货场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3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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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流动治超卸货场所的公示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货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规定,现将宜良县交通运输局用于流动治超消除超限车辆违法状态的卸货处理场所公示如下:
地点:小渡口停车场南侧的场地
桩号:324国道2468 400米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