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宜良县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宜良县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9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良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三楼21号;邮编:652100;电话:0871-6752931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范围
宜良县信访局主动公开行政工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2016年预算批复等政府信息。
(二) 主动公开形式
通过宜良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宜良县信访局网页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县信访局坚持便民为民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布26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县信访局2016年度无网上咨询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信访局2016年度无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度县信访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县信访局2016年度无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为深入推进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入推进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钱德宏同志任组长,肖红升任副组长,成员:何自云、何镜娥、马宴平、郑黎、董贵荣、周海艳、李志莹的工作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起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工作规程、本单位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宜良信访局为宜良县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查询场所,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县信访局召开1次职工会,组织9名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工作量大的工作。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有改进空间。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尚不完备,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
(二)改进措施
2017年,县信访局将从以下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4、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各信息公开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
宜良县信访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