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街镇疫情防控告知书
马街镇疫情防控告知书
广大村(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不可懈怠,且目前正值暑假和旅游高峰期,人员外出流动性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现特向马街镇辖区内群众告知以下防疫要求,请知悉并积极履行防疫义务。
1.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非必要不离宜、不出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全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2.入宜返宜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到登记
近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或马街镇乡疫情防控办报告,入宜返宜到马街镇人员于2小时内主动向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及疫情防控办报告,如实报告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并密切关注共同生活、工作等人员的身体状况,异常情况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3.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辖区各企业、商超、农贸市场、娱乐场所、KTV、餐馆宾馆、餐馆、老年活动中心、医疗机构、各类门店等人员流动较大及聚集场所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戴口罩、测体温、定期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村民群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原则上暂停一切由乡镇、村(社区)、社团、老年活动场所组织的各类聚集或自发聚集活动,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特殊情况必须报县疫情指挥部批准同意。
4.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年满十二周岁至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我乡卫生院进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成年人主动到镇卫生院完成新冠肺炎疫苗二剂次接种。
5.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马街镇卫生院或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故意瞒报、漏报、迟报本人或亲朋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依法、有序防控疫情,一同保护好马街镇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马街镇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 0871-67696229
马街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