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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103-384178 主题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3-03 19:38
名 称: 宜良县2020年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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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20年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3-03 19:38 浏览次数: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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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我县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20]25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及时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现将直达资金监控要作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财政部门工作责任,明确科室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科学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加强直达资金流向跟踪监控。及时掌握直达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县财政局在加大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的同时,按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具体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接收、分配下达、指标登录、支付数据对接等工作,确保直达资金及时、准确的录入直达监控系统。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自开展直达资金工作以来,为完善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我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为组员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工作安排,积极组织财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多次参加省市财政部门召开的业务培训、管理工作视频会,提高我县直达资金管理水平。我县积极开展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设、数据转换、数据搜集反馈工作,加强直达资金定期报告、信息公开、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相关资金绩效管理。

(三)我县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已报县人大审议,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已反映在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中,县人大审议通过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县接到上级财政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383万元后,相应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并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审查批准。

(四)我县及时合理统筹直达资金和自有财力,将上级直达资金下达后需由县级配套的资金及时配套到位,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没有出现新的“三保”缺口,不存在“三保”拖欠问题,不存在因为财政困难违规举债制造新的风险。

二、 直达资金收支总体情况

(一)直达资金收入及分配下达情况

截止12月31日,上级财政下达我县直达资金39,585.23万元,从直达资金标识分类,其中:正常转移支付资金6,079.91万元;特殊转移支付2,659.6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38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3,462.69万元。从财力性指标和专项性质指标分类,其中:财力性补助资金6,071.72万元(正常财力性补助资金2,411万元,视作专项性质的财力性补助资金3,660.72万元),专项直达资金33,513.51万元。我县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细化工作;直达资金的分配依据、分配方式和分配标准科学合理;分配方向符合政策要求,充分体现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导向。及时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配到相关资金使用部门,资金分配进度达100%。

(二)直达资金支出使用及结转情况

截止12月31日,我县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39,585.23万元,目前各部门直达资金实际支出39,396万元,直达资金支付率99.5%,结转下年189.23万元。为我县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牢三保底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直达资金下达拨付情况。累计收到资金16,122.54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城乡义务教育及学生营养餐补助644.26万元,已全部分部下达至相关学校,目前已支付635.76万元,未支付8.5万元,结转8.5万元。未支出结转原因是:结转资金主要是优秀困难贫困生奖补助资金,目前学校还未收到上级优秀贫困学子考核审批文件,暂不具备支出备件,只能结转下年待条件具备再支出。其中:宜良县第一中学5.5万元;宜良县第二中学3万元。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7.25万元,已下达至县民政局,全部支付到个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309万元,已下达分配至县社会保险局,全部支付完成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346.3万元,先拨付至县财政社保专户,并上缴市财政专户统筹管理使用。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71万元,已拨付县财政专户,并上缴市财政专户统筹使用。

(6)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2,411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已分配下达到县社保局,全部支付至个人。

(7)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63.81万元,已分配并支付到承贷银行164.04万元,因企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未完成,暂未支出99.77万元,预计全年支付完毕。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资金191万元,已分配下达至县卫健局,已全部支付完毕。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资金结算专项资金108.25万元下达至县卫健局,已形成支出。

(10)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303万元已下达县卫健局,已形成支出303万元。

(11)退役安置补助经费39万元分配下达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全部发放至个人。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专项资金314.94万元下达至社保专户,并上缴市专户统筹管理使用。

(13)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价格补贴131.87万元分配下达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且已实现支出,因市级12月31日又下达负指标62.98万元冲减,县区又收回,最后结转68.89万元下年使用。

(15)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1.84万元,由于12月31日县级才收到指标,当日已实现不了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14)特别抗疫国债资金7,383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至县交通局,县交通局已全部拨付至建设单位用于纬七路建设项目,至12月31日,已形成实物支出6,135万元,还剩余1,24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预计2021年一季度全部支付完毕。项目是连接宜良南立交至东环大道的城市主干道,该资金的及到位,确保了南盘江西岸路基建设的进度,对解决宜良城市拥堵、改善县城环境条件、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参照直达资金拨付下达情况。累计收到资金23,462.6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92万元下达至县民政局,已全部发放到个人。

(2)就业补助资金294万元分配下达至县劳动就业局,已补助到个人。

(3)职业就业提升补助资金1,915.8万元分配下达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按进度支付至培训机构。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139万元下达至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已拨付至县社会保险局并全部支出。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2,266万元下达至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已上缴市级财政基金专户统筹管理使用。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7,455.89万元下达至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已上缴市级财政基金专户统筹管理使用。

3.直达资金结转情况。全年直达资金结转189.23万元,主要是教育的优秀贫困学子奖补8.5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我180.73万元。

三、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一)我县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指标时,及时在监控系统中对直达资金进行分配。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不存在截留挪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规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位。直达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

(二)我县严格按照《昆明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体现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导向,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相符,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项目审批程序,年底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

(三)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严格遵守“六个严禁”要求(严禁拨付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严禁用于已完工的项目;严禁超财力盲目上马不成熟、不必要、不急需的项目)。我县收到上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及时下达资金到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支付至受益对象,并建立实名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精准下达,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

(四)紧盯直达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情况,紧盯支出形成和实际效果。加强减税降费、援企稳岗、低保和社会救助扩围等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直达资金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五)我县加强对直达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特别是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下达至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绩效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监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执行结束后,县财政局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强结果应用。县财政局将配合市财政局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直达资金使用不存在闲置浪费、低效无效等问题。

四、工作经验及成效

我县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将直达资金全部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监控、监管。在收到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指标时,及时在监控系统中对直达资金进行分配。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直达资金形成支出后,根据直达标识及时匹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监测,实时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从资金分配、下达、支付至最终收款人,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流程、动态化的监管,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在惠企利民补贴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台账提供到县财政局进行备案导入监控系统。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加强《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强化直达资金工作机制,抓好资金管理科室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继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直达资金各项工作,及时督促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尽快实现实际支出,并完成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支付数据对接工作,最终完成各项目的操作流程。

三是加强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平台相结合,充分运用两大平台的优势,监管直达资金动态情况,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宜良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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