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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112-487137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9 14:52
名 称: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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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52 浏览次数: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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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公开事项,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程,推动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常态化解读回应机制,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提高政务公众参与水平,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强化政务公开在基层服务治理功能。截至2020年12月底,网站总计发布54条,其中部门动态38条,主动公开8件,其他8件,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76条,未制定规范性文件。2020年度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所有公文公开的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流程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并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公众联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对办事服务方面,结合工作职责,及时公布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政务服务网着力推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9

减11

42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重,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升。二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内容还不够全面。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在以下几点努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精、准、细、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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