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镇叠水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扶贫财政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审计的通知》(宜政办通〔2019〕115号)的要求,宜良县审计局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2月30日,对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组织实施的竹山镇叠水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竹山镇叠水村委会对竹山镇叠水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1)新田岭干村小组:1、村内道路清基、打挡墙80米;2、村内道路硬化1100米;3、村内活动场所路面硬化20米*25米,共500m2;3、安装标准碑1块。(2)林庄村小组:1、村内排水沟修缮50米;2、村内道路硬化1150米;3、村内活动场所路面硬化20米*30米,共600m2;4、安装标准碑1块。(3)红元新村小组:1、村内排水沟修缮160米;2、村内道路硬化1352米;3、村内活动场所路面硬化23米*30米,共690m2;4、安装标准碑1块。(4)红元旧村小组:1、村内排水沟修缮120米;2、村内道路硬化1176米;3、村内活动场所路面硬化18米*10米,共180m2;4、村内塘子填平,建设休闲公园,30米*50米,共1500m2;5、安装标准碑1块。(5)村内亮化工程安装路灯:共80盏。
宜良县竹山镇叠水村民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施工单位为云南信安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 479 171.16元。
2018年8月22日,宜良县竹山镇人民政府与云南远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监理费用为包干价 52 800.00元。(监理范围包括竹山镇叠水村委会、干塘子村委会、麦地山小泥西村小组、麦地山碧色村小组四个工程)
2018年12月4日,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意见“合格”。
本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审1 500 344.80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 380 242.48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120 102.32元,占报审金额8%。
审计结果表明,竹山镇叠水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履行了合同制、监理制等制度,财务管理上,由宜良县财政局进行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此外,本工程的建设,使现有的人力、物力得到进一步的利用,有效增强收益区农民改善和利用自然的能力,农民从中获得优厚的收益,切实提高生产和生活质量。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120 102.32 元
建安工程报审金额1 500 344.80 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 380 242.48 元,调整多计120 102.32 元,占报审金额8%。调整原因为工程量多计、错计,定额错套、高套等。
上述问题,与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以及《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的规定,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应对多计的工程款120 102.32元依法整改,对结余资金119 757.52元限期收回。
三、审计建议
(一) 建设单位应严格管控施工过程工程量的签认。
(二) 完善工程施工、竣工资料,严格管理工程备案资料。
(三) 建议建设单位及时结清工程建设形成的债权债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多计的工程款120 102.32元,已按要求整改。
对结余资金119 757.52元限期收回的问题,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未报送相关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