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羊街道办花园社区赵家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扶贫财政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审计的通知》(宜政办通〔2019〕115号)的要求,宜良县审计局自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2月30日,对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组织实施的南羊街道办花园社区赵家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羊街道办花园社区赵家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20㎡砖混结构公厕一座,道路硬化长360m,宽4m,共计1440㎡。
宜良县南羊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施工单位为宜良县北古城建筑公司,中标价为201 900.00元。
宜良县南羊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18年6月27日会议决定,委托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南羊街道花园社区赵家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2018年9月26日,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意见“合格”。
本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审203 854.42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03 242.35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612.07元,占报审金额0.3%。
审计结果表明,南羊街道本花园社区赵家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履行了合同制、监理制等制度,财务管理上,由宜良县财政局进行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此外,本工程的建设方便了群众出行和进行生产活动,提升了村民生活质量水平。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612.07元
建安工程报审金额203 854.42 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03 242.35元,调整多计612.07元,占报审金额0.3%。调整原因为工程量多计等。
上述问题,与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以及《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的规定,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应对多计的工程款612.07 元依法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 建设单位应严格管控施工过程工程量的签认。
(二) 完善工程施工、竣工资料,严格管理工程备案资料。
(三) 建议建设单位及时结清工程建设形成的债权债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计的工程款612.07 元,已按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