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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12-346998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2-08 10:26
名 称: 宜良县禄丰村林场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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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禄丰村林场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2-08 10:26 浏览次数: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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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宜政复201912号)的要求宜良县审计局2019129日至202043日,对宜良县禄丰村林场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宜良县禄丰村林场尖山营林区,计划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林改培4000亩基础设施,其中基础设施包括:新修管护便道,长度5.4km,宽3.5m;林区道路维修8.0km,新造防护林带2.5km,计划新建砖混结构的简易管护房180m2,设立永久性标识碑2座、宣传牌4块,新修小水窖4口,林区剩余物收集池40个,新设监测样地1项共3组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云南格桑花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直接确定,为云南科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自2018410日开工,201923日顺利完工,201931日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工期327天,验收合格。

本项目竣工决算报审 7 723 812.40 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7 465 797.36 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258 015.04(其中:多计建安工程价款24 115.04 预备费233 900元未发生)占报审金额3.34%。

审计结果表明,宜良县禄丰村林场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认真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项目合同制度、项目监理制度等四项制度。财务管理上,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资金单独建账核算,三公经费开支符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本工程的建设,增强了宜良县的森林保土,净化大气等生态效益;提高木材供给,扩大就业机会,为今后林业发展、建设起到示范作用,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24 115.04

建安工程报审金额7 020 662.00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6 996 546.96 元,调整多计24 115.04 元,占报审金额0.34%。调整原因为多计工程量及送审单价偏高

上述问题,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云建标〔2013〕918号)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以及《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的规定,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多计工程24 115.04依法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审批进度款以及新增单价和工程量签证应由具有造价工程师资质的人员或单位进行编制审核。

(二)建议建设单位及时结清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按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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