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17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宜政复〔2019〕12号)的要求,宜良县审计局自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26日,对宜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宜良县2017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宜良县匡远街道金星社区靖安哨村,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①一标段:麻园机耕路3520.43m,朱山片区灌溉渠道784.96m,拆除后重建100m³水池一座,新建 100m³水池一座,引水管道260m。②二标段:小红箐机耕路3277.31m,大井机耕路1012.11m。
①一标段
建设单位委托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云南华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 844 204.00元。
②二标段
建设单位委托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云南振永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 898 031.00元。
一标、二标总中标价为3 742 235.00元。
未提供监理招投标相关资料。
本项目竣工决算报审4 176 410.59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3 799 874.31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376 536.28元,占报审金额9.02%。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基本履行了合同制等制度。财务管理上,由宜良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此外,本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内农业生产、农产品运输、农业机械作业条件。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376 536.28元
建安工程报审金额3 979 609.59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3 603 073.31元,调整多计376 536.28元,占报审金额9.46%。
上述问题,与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审计署、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以及《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的规定,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应对多计的工程款376 536.28元依法整改。
(二)多付工程价款396 926.69元
经审计实际支付工程款4 000 000.00元,实际完成工程投资3 603 073.31元,多支付工程款396 926.69元。
上述问题,与审计署、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的规定,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对多付的工程款396 926.69元限期收回。
三、审计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及时结清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376 536.28 元,已按要求整改。
对多付的工程款项396 926.69元的问题,宜良县农业农村局未报送相关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