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四季度工程质量、消防工程和建筑节能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建筑业企业行为,促进全县建筑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四季度工程质量、消防工程和建筑节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根据工作部署,县住建局决定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2020年度四季度工程质量、消防工程和建筑节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组 长: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住建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 员:住建局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及住建局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检查范围
全县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3日—11月30日为企业自检自查阶段;
2020年12月1日—12月18日为督促检查阶段;
2020年12月19日—12月25日为整改、复查阶段。
四、检查方式
1.此次检查采取各方参建主体自查,县住建局进行拉网式检查方式;
2.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检查内容开展,采取分组检查后汇总检查情况,统一召开现场会议,由检查组对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关于建筑市场
1.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2.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
3.受检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现场到岗执业情况;项目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等。
(二)关于工程质量方面
1.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2.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落实情况;
4.《监理报告制》的落实情况;
5.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申报情况;
6.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工程质量治理情况;
7.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三)消防工程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基本情况;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基本情况;
3.现场对设计文件、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4. 有防火要求的材料、构件检验情况,消防设施产品的核查情况,
5.消防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情况。
(四)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
1.建筑工程节能、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
2.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
3.工程技术资料的情况。重点查:一是是否有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的相关资料;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效信息;三是是否随工程进度跟进节能检测;
4.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五)关于开展宜良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目标考核
按照附件4,对标对表,重点对工程质量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管理、施工质量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的送检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检查和评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迅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二)逐项排查隐患。各方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检查组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在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消除隐患。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大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