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宜良县住建行业“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参建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住建行业“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宜良县住建行业2020年 “质量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二、 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我县住建行业“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宜良县住建行业‘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住建局质监站站长、副站长及质量监督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负责相关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三、 活动内容
(一)举办2020年住建行业“质量月”各项活动
在建项目各参建企业要按照省、市“质量月”活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质量月”各项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工程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工程质量素质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质量月”相关宣传,制作粘贴宣传画、横幅(详见附件1),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平台等新媒体,传播工程质量故事,唱响工程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营造企业重视工程质量的“质量月”活动氛围。
(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手册》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在建项目各企业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召开会议、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手册》,认真执行《手册》,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促进质量安全提升。
(二)落实房屋和市政工程监理报告制度
宜良县各在建项目监理单位,应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工作制度,按照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关于报送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月报的工作提示》要求,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月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对监理月报所报内容的符合性进行抽查;对监理专报中提出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最终促进监理单位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政府统筹有序,部门监管有效,监理管控有力,各方信息互通,监管协同互动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推进工程质量安全准化建设
在建项目各参见企业要加快推进项目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大中型企业要全面实现达标,中小企业要全面展开标准化创建,并积极申报省、市标化工地评选。广泛开展工程质量改进、工程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意识,交流、学习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四)落实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工程质量安全整治相关工作
在建项目各参见企业要落实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项要求,从建筑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开展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规范化管控,100%实现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竣工后永久标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可追溯;通过手机、网络、交流等方式学习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等,积极进行创优争先。
四、 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二)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请各企业将“质量月”活动总结、 活动图片、活动视频等形成台账资料,于2020年9月22日前报送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1. 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2. 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优质品牌
3. 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4. 构筑质量安全 享受质量幸福
5. 齐抓质量提升 共建质量强国
6. 共建中国质量 共享质量成果
7. 夯实质量基石 共筑强国梦想
8. 坚守质量底线 助力脱贫攻坚
9. 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10. 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推动复工复产达产
11.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