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20年第二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一、宜良县审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第二季度,我局在开展减税降费审计项目中,对被审计单位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截至2020年6月20日,我局参与减税降费专项审计的人员4人,抽审单位10个、项目1个、抽审资金总量16 751.8万元。重点审计调查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减免情况和非税收入增减变化情况。通过审计提交各类减税降费审计报告和信息简报1篇,提出减税降费审计建议1条。
二、宜良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20年,宜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宜良县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领导重视,举措有力。宜良县及时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低特种设备检验减冽等6项行政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27号)等文件。据审计抽查,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减轻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缴费负担3 276.23万元。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情况
2020年第二季度,宜良县社保局应征养老保险2 357.22万元,应征工伤保险97.76万元,合计2 454.98万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6〕60号)文件要求,2020年第二季度共为企业减少养老保险缴费370.33万元、工伤保险缴费44.52万元,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27号)的文件要求,2020年第二季度共为企业免征养老保险缴费1 717.33万元、工伤保险缴费91.62万元,以上共计减免2 223.8万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2020年第二季度,因失业保险核定流程为本月核定上月数据,故二季度宜良县就业局应征失业保险数据为2至5月,合计243.78万元,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27号)的文件要求,第二季度,为企业及个人减少149.41万元、单位部分财政退费257户,15.13万元,以上共计减免164.54元。
(三)医疗保险保险缴费情况
1、减半征收:2020年1月至6月,宜良县医疗保障局应征医疗保险金额为7 699.31万元,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0〕28号)的文件要求,2020年2月至6月,共减半征收596.8万元,
2、已缴退费:截至2020年6月3日,宜良县医疗保障局已顺利完成减征退费工作,共清退参保企业2月、3月基本医疗保险费578家,应退291.09万元,已退291.09万元。
3、缓缴医保:截至2020年6月,共计收到2家参保企业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申请书,县医保局会议讨论通过后已经上报昆明市医保局统一标识处理。
三、政府性基金及非税收入增减变动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20年第二季度,根据云财非税〔2019〕16号文件,自2019年7月起,对基金收入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进行降标,其收取情况为:2018年408.58万元、2019年574.5万元、2020年145.34万元,本季度与2018年二季度相比,减少263.24万元,降低64.43%,与2019年二季度相比,减少429.16万元,降低74.7%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第二季度,非税收入收取情况为:2018年12 239.74万元、2019年11 778.53万元、2020年6 154.98万元,本季度与2018年二季度相比,减少6 084.76万元,降低49.71%,与2019年二季度相比,减少5 623.55万元,降低47.74%。
四、其他收费情况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我县涉及11户,应收51.36万元,根据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实收35.95万元,减征15.41万元。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0年第二季度,应收2.05万元,根据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实收1.44万元,减征0.61万元。
五、以前阶段减税降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9年减税降费审计揭示的问题,根据审计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主体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0年3月20日,“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违规收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 5 521 300元,截至审计时,已退还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 5 238 840元,未退保证金282 460元”、“宜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违规收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40 000元”等2个问题已经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7月18日已退还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282 460元;宜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5月8日已退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40 000元
六、审计建议
各责任单位按照减税降费政策规定,再接再厉,持续开展好各项工作。
宜良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