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2020年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暨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部署,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扶贫工作,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结合宜良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
全年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6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500人次;党员连心户960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0.8万人次。对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提供1个职业培训信息。
三、组织领导
宜良县促进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农村劳动力2020—2022年三年转移就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宜办通〔2020〕57号)文件落实各自职能职责,全面负责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就业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转移就业机制。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行县级统筹、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实施的转移就业工作模式,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2.加强农村劳动力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村“三委”和促进就业员(农民就业信息员)作用,利用农村劳动力动态信息管理数据库,按照“六个清楚”标准,对8个乡镇(街道)1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开展精准数据调查。
3.加大对“就业彩云南”、“昆明智慧就业”、昆明就业网等线上平台的宣传、推广、应用力度,通过线上平台让劳动者扫码掌握就业信息,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不中断。疫情解除后,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百日行动”、“春风行动送岗下乡”、劳务协作专场招聘等途径,进村入户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确保今年发送就业招聘宣传信息不少于100条。
4.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建立务工人员护送服务机制。采取统一包车、统一餐饮、统一疫情防护、统一引导培训,分地点、分时间、分批次组织输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安全、确保全年至少5个批次外出务工人员有序输出到岗。
5.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组织相关领导回访看望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送去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鼓励。
6.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引入市场机制,动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农村劳动力经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招聘和转移,全年配合完成至少8场专场招聘会。发挥基层乡镇(街道)社保所、村(社区)就业促进员的作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调查统计和求职登记,逐人落实好就业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户不返贫。
7.扩大县外转移就业。以省外转移就业为突破,继续大力实施“百千万”劳务输出工程,精选省外优质企业岗位,将文化程度较高且愿意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至省外就业,确保今年200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至省外。以省市内转移就业为核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本地企业岗位需求定期进行统计分类,筛选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提高人岗对接的精准度和成功率,确保1.4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
8.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为重点,依托特色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和孵化基地保内需,扩大就业容量保增量,提供产业相关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5000个。以居家灵活就业为载体,鼓励引导服装加工、手工编织、旅游产品等4家行业企业到乡村采取分散加工、家庭作坊、“公司+农户 ”生产等形式,居家灵活就业。支持乡镇(街道)探索总结有组织地外出务工亮点,形成务工增收品牌。以竹山镇成立的荣耀劳务协会为载体,在宜良县大学生创业园搭建实体化用工交流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9.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员,由乡镇(街道)适量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为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人员就业。
10.引导农村劳动力登记培训意愿,对培训意愿分类汇总,合理制订培训计划。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退役军人,以及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等八类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020年内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4000人次,有针对性的对建档立卡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00人次,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参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
11.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利用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平台,吸纳农村劳动力入驻创业,以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为杠杆,撬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基地、创业示范户的快速发展,从而带动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继续定期举办好“宜良县就业创业大讲堂”,全年确保开展次数不少于2次,激发青年创业者的就业创业活力。继续开展8个农业创业示范村创建、打造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12.建立督促检查和通报机制,县促就办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中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检查,对转移就业完成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回头、半年小结、全年考核”的督促检查方式,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四、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
1.上级补助资金,即中央转移支付及市级财政配套的就业补助资金1456.64万元。其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助1356.8万元、引导性培训经费52万元、农民就业信息员补助27.84万元、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服务补贴市级配套20万元(据实补贴,预计补贴1200人)。
2.县级财政承担资金预计配套87.84万元。
(1)县级财政按市县财政5:5比例配套的资金:农民信息员补贴县级配套27.84万元、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服务补贴根据政策据实补贴,预计县级配套20万元(预计补贴1200人)。
(2)县级财政全额配套的资金:省外有序输出满6个月人员补助2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费20万元。
(二)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
1.培训经费
(1)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参加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劳动者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2)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效果明显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采用“以补代奖”的方式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
2.补助资金
(1)“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动力经纪人、村委会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组织农村劳动力及建档立卡劳动力外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提供跟踪服务的,给予100元至600元的一次性服务补贴。具体为,建档立卡农村劳动力服务补助:省外600元/人/年,省内市外500元/人/年,市内县外400元/人/年。非建档立卡农村劳动力服务补助标准:省外300元/人/年,省内市外200元/人/年,市内县外100元/人/年。
(2)省外有序输出满6个月人员转移就业补助。一是对于我县户籍有序转移到省外就业的劳动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车旅费及伙食补助。二是对于我县有序转移到省外就业的劳动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给予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转移就业奖励补助;属于建档立卡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转移就业奖励补助;属于党员连心户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每人1800元的一次性转移就业奖励补助。三是对有序转移到省外就业满6个月的农民工,家里有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核实),每年给予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生产生活扶持金1200元(本项政策以户为单位补助,只补助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有多名子女外出务工的空巢老人,只享受一次补助)。
所需资料由农民工提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证明材料(半年工资表及用人单位就业证明书)、火车票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务工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等资料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兑付。对于我县户籍有序转移到省外就业的劳动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车旅费及伙食补助。
3.工作经费
(1)招聘会工作经费,从县级配套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金中列支。一是对参会的各家企业给予每家200元的误餐补助;二是用于会场布置,展板、布标、宣传资料的支出;三是对举办招聘活动具有一定标准、规模、效果(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少于100人或在招聘会现场签订用工协议不少于30人)的乡镇(街道)给予适当的组织工作经费补助。由各乡镇(街道)召开的招聘会需按标准和程序上报县促就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并纳入年终考核。
(2)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工作经费,保障青年(大学生)创业园日常工作的开展,维持园区日常运转所需的水电、卫生、管理人员工资等支出;扶持园区建设和返乡农民工、青年(大学生)创业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
(二)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全县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上下同向聚力,坚持农村劳动力促就业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做好对外衔接、线上培训、引导输出、跟踪服务等工作;乡镇(街道)要做好组织引导、后续帮扶等工作;村(社区)要做好摸底排查、就业意向收集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强化服务。要加强与输入地职能部门进行对接联系,积极为转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引导、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劳动维权、身心健康关爱等相关服务和保障,实现稳定就业。
附件:宜良县2020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人次、万元 | ||||||||||||||||
单位 |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转移收入(万元) | |||||||||||||
总数(人、人次) | 技能培训(人次) | 创业培训(人) | 其中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数(人) | 边缘贫困户及党员连心户就业(人) | 新增就业数(人) |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数(人次) | 其中:边缘贫困户及党员连心户培训数(人次) | 引导性培训(人)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数(人) | 其中:边缘贫困户及党员连心户培训数(人) | 总数(人) | 市内 | 省内市外 | 省外 | ||||||||
匡远街道 | 2300 | 550 | 30 | 40 | 0 | 1750 | 100 | 50 | 2645 | 1685 | 600 | 360 | 20 | 20 | 65 | 2925 |
南羊街道 | 2250 | 450 | 30 | 30 | 50 | 1750 | 60 | 40 | 2205 | 1445 | 480 | 280 | 20 | 20 | 65 | 2825 |
北古城镇 | 2200 | 550 | 40 | 50 | 0 | 1650 | 200 | 100 | 2205 | 1445 | 480 | 280 | 40 | 30 | 65 | 2825 |
狗街镇 | 2200 | 550 | 40 | 50 | 0 | 1650 | 180 | 100 | 2205 | 1445 | 480 | 280 | 40 | 30 | 65 | 2825 |
竹山镇 | 2050 | 500 | 40 | 60 | 0 | 1550 | 180 | 120 | 1685 | 1145 | 340 | 200 | 30 | 40 | 60 | 2150 |
马街镇 | 2050 | 450 | 40 | 40 | 50 | 1550 | 160 | 50 | 1685 | 1145 | 340 | 200 | 30 | 30 | 60 | 2150 |
耿家营乡 | 2050 | 500 | 40 | 50 | 0 | 1550 | 160 | 100 | 1685 | 1145 | 340 | 200 | 30 | 30 | 60 | 2150 |
九乡乡 | 2050 | 450 | 40 | 40 | 50 | 1550 | 160 | 40 | 1685 | 1145 | 340 | 200 | 30 | 20 | 60 | 2150 |
总计 | 17150 | 4000 | 300 | 360 | 150 | 13000 | 1200 | 600 | 16000 | 10600 | 3400 | 2000 | 240 | 220 | 500 | 20000 |
备注:1.新增转移就业是指历年来首次外出就业人员,新增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均含在各乡镇(街道办)总目标任务数内。2.技能(创业)培训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6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的通知》(昆政办〔2019〕93号)文件中规定执行。3.对建档立卡劳动力、边缘贫困户、党员连心户开展技能培训及引导性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且有劳动力能力的都能得到培训和推荐就业机会,实行“一户一案、一人一策”,做到培训及推荐就业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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