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针对近年来住建行业领域高坠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决定开展宜良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庆芬担任组长,副局长左春林担任副组长,建筑安全监督站相关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邓刚担任,负责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具体督查时间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督查抽查可采取联合检查或“四不两直”的检查模式。
三、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安全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情况;
(二)高处作业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情况。
四、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警钟长鸣,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汛期一般是每年的5至10月,也是高处坠落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段,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
(二)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施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并跟踪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结合在建项目实际,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措施,全面深化预防高坠事故管理,重点加强研究高处作业防护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防护管理,包括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等。确保能够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