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良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良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根据《昆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宜良县节水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宜良县位于云南省中部,是昆明主城的重要拓展区。区域当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4.44亿m3,多年平均入境水资源量为19.7亿m3,水资源总量24.14亿m3,人均水资源量5525m3/人。但由于水资源位置较低,且时空分布不均,水质性、工程性和结构性缺水矛盾依然突出。实施节水行动是解决宜良县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全县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全县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对推动宜良县生态文明建设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通过强化教育引导,完善政策法规,健全节水制度,推动技术创新,加强过程管理,深挖节水潜力,优化用水结构等措施,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宜良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在各领域、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在经济水平相对领先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率先突破。
政策引导、技术引领。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加快构建完善的节水管理体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先进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节水科技创新水平。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建立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主要目标
持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公共领域等节水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到2020年,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方式、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争取控制在10%左右。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进一步建立完善,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25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29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逐步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全县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健全覆盖县、乡二级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根据宜良县节水工作现状调查成果,参照《建立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技术大纲(修改稿)》,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划定和红黄绿分区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建立红黄绿分区管理制度,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逐步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的相关规划应当遵循“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的原则,完善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种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筛选县域企业、单位,确定重点用水户(用水量较大的用水户)、特种用水行业(是指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用水)用水户名录。优先以县域内重点用水户、特种用水行业用水户为对象,推进用水计量核查、取水许可、水效对标、节水改造等节水管理工作。继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确保通过上级水利部门的复核考评。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水资源〔2019〕44号)规定,对“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从城市公共管网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等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把控,要求在规划报告、项目立项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编制节水评价章节,并明确提出节水评价的结论及建议。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二)农业节水增效
1.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依托柴石滩大型灌区建设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灌区范围内高效节水灌溉。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山区“小水网”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田间渠系配套工程建设。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设施农业和花卉苗木区大力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技术。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安装。通过合理布局、高效配置,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每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
县级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2.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调整农业结构,优化种植、养殖制度。加强农村标准化种植和标准化养殖用水管理,推进农业种养用水定额控制。发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发展和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推广农耕、农艺、标准化养殖节水措施,建设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发展养殖业节水技术,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和家畜集中供水与综合利用。推广环保畜禽舍、稻田养殖和集约化循环水等水产养殖技术,提高养殖业用水效率。
县级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通过实施海马箐水厂、马街水厂、九乡水厂、南羊水厂等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落实农村用水计量收费制度,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结合村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业节水减排
1.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按照《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达标对标行动。逐步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定期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并将结果作为计划用水指标下达和调整的依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对主要用水企业开展水效率核查工作,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考核,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积极推动节水型企业创建。从2020年起,逐步要求对用水量较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