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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0-07-10 19:4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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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良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 19:42 浏览次数: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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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根据《昆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宜良县节水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宜良县位于云南省中部,是昆明主城的重要拓展区。区域当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4.44亿m3,多年平均入境水资源量为19.7亿m3,水资源总量24.14亿m3,人均水资源量5525m3/人。但由于水资源位置较低,且时空分布不均,水质性、工程性和结构性缺水矛盾依然突出。实施节水行动是解决宜良县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全县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全县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对推动宜良县生态文明建设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通过强化教育引导,完善政策法规,健全节水制度,推动技术创新,加强过程管理,深挖节水潜力,优化用水结构等措施,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宜良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在各领域、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在经济水平相对领先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率先突破。

政策引导、技术引领。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加快构建完善的节水管理体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先进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节水科技创新水平。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建立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主要目标

持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公共领域等节水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到2020年,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方式、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争取控制在10%左右。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进一步建立完善,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25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29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逐步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全县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健全覆盖县、乡二级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根据宜良县节水工作现状调查成果,参照《建立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技术大纲(修改稿)》,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划定和红黄绿分区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建立红黄绿分区管理制度,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逐步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的相关规划应当遵循“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的原则,完善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种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筛选县域企业、单位,确定重点用水户(用水量较大的用水户)、特种用水行业(是指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用水)用水户名录。优先以县域内重点用水户、特种用水行业用水户为对象,推进用水计量核查、取水许可、水效对标、节水改造等节水管理工作。继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确保通过上级水利部门的复核考评。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水资源〔2019〕44号)规定,对“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从城市公共管网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等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把控,要求在规划报告、项目立项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编制节水评价章节,并明确提出节水评价的结论及建议。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二)农业节水增效

1.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依托柴石滩大型灌区建设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灌区范围内高效节水灌溉。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山区“小水网”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田间渠系配套工程建设。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设施农业和花卉苗木区大力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技术。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安装。通过合理布局、高效配置,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每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

县级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2.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调整农业结构,优化种植、养殖制度。加强农村标准化种植和标准化养殖用水管理,推进农业种养用水定额控制。发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发展和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推广农耕、农艺、标准化养殖节水措施,建设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发展养殖业节水技术,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和家畜集中供水与综合利用。推广环保畜禽舍、稻田养殖和集约化循环水等水产养殖技术,提高养殖业用水效率。

县级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通过实施海马箐水厂、马街水厂、九乡水厂、南羊水厂等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落实农村用水计量收费制度,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结合村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业节水减排

1.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按照《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达标对标行动。逐步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定期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并将结果作为计划用水指标下达和调整的依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对主要用水企业开展水效率核查工作,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考核,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积极推动节水型企业创建。从2020年起,逐步要求对用水量较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管理。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科技工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推动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计划用水管理和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限期进行淘汰或整改。从2020年起,每年在高耗水行业创建1个节水型企业。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科技工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3.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水循环梯级利用。以节水为重点内容,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工业企业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水资源循环化改造,提升园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加强园区供、排水监测。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0立方米以下。

县级牵头部门:县科技工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城镇节水降损

1.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严格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持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严格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到2022年,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和节水型企业覆盖率分别达到20%、75%和10%。县城非居民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加强财政对节水资金的投入。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宜良分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推进海马箐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对使用超过年限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排查,推进老旧管网改造、供水分区计量管理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强化供水管网巡检、维修和维护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争取控制在10%左右。

县级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匡远街道办

责任单位:县水务集团、县第二自来水厂

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动公共领域节水。加强节水宣传,提升居民节水意识。倡导居民家庭节水,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开展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和执法检查活动。到2022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创建率达75%以上,生活用水器具销售市场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4.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执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计量收费,以价格杠杆促进用水单位加强用水管理。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严格实施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对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器具和设备的检查,对浪费用水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1.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快县城日处理2万方再生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扩大再生水供水管网的覆盖范围。推进工业园区污(废)水处理回用,提高污(废)水处理回用率。严格节水“三同时”审查,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应同期配套建设分散式再生水设施和雨水收集设施。加强对已建成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监管,督促其正常使用。到2022年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开展雨水综合利用。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建设管控,结合“美丽县城”和四方古城建设项目,对老城区实施海绵城市改造。根据《宜良县海绵城市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结合东城新区开发建设,对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与绿地、建筑与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同期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等海绵设施。到2020年,县城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改局

(六)科技转化和市场机制创新

1.加强节水技术和节水型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对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运用。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强制性标准,严格用水节水产品市场监管,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实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不得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通过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等方式,对生活节水器具使用进行了宣传、统计,提高节水型产品覆盖率。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完善节水设施委托运行服务机制。围绕节水潜力大、投入少、见效快的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通过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等服务,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努力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建设。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实施水效领跑和水效标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水效标识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标识等级较低产品。按照国家水效领跑者指标,积极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根据宜良县节水工作现状调查成果,选择在企业、小区、单位、灌区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形成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系,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城镇公共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2.严格执行节水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标准,及以用水定额、节水评价、载体建设、产品水效、非常规水源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行业节水标准体系。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继续推进城镇居民用户“一户一表”用水计量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到2022年,工业和市政用水一级取水计量率达100%,引导取用水单位完善分级计量体系,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斗口实现取水计量。

县级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宜良分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召开县级节水管理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县节水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应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围绕目标任务,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切实加以推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应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每年12月,将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县水务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三)加大节水资金投入。申请从本级留成的水资源费、非居民用水户累进加价水费中按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器具设备推广及节水宣传教育等。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节水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节水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考核办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五)注重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水宣传;组织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关于印发宜良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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