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宜良县农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根据宜良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良县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改〔2019〕1号)要求,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宜良县农业农村局。为做好宜良县农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现就宜良县农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 备案类别
农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 备案范围
宜良县县域内农业投资项目
三、 备案受理部门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四、 备案要件
(一)财政农业投资项目备案
1. 上级部门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2. 上级部门项目实施批复;
3. 项目实施方案。
(二)农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 备案审核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2)是否符合农业产业政策;(3)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4)是否属于政府审批和核准的项目。
2. 受理材料
(1)关于XXX项目备案的申请(原件2份,部分项目需所在地村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
(2)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原件2份);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原件2份);
(4)招商引资项目需提供投资协议书(复印件2份);
(5)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份,验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
(7)企业关于所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原件2份)。
五、 办理程序
申请人咨询→县农业农村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 办理时限
按规定所需报件齐全、经查验合格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办理工作。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