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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0-04-03 19:3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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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19:36 浏览次数:398
字号:[ ]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6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昆政办函〔2020〕5号)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和部分单位职能调整等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宜良县第一批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的部门和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清单的县级机构(包括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及其办公室,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部门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等制度。

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宜良县第一批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宜良县第一批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县人民政府

1

宜良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工作部门

2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

4

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5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6

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

7

宜良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

宜良县公安局

9

宜良县民政局

10

宜良县司法局

11

宜良县财政局

12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14

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

15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17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18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19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宜良县应急管理局

22

宜良县审计局

23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25

宜良县统计局

26

宜良县信访局

27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

28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29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30

匡远街道办

31

南羊街道办

32

北古城镇人民政府

33

狗街镇人民政府

34

竹山镇人民政府

35

马街镇人民政府

36

九乡乡人民政府

37

耿家营乡人民政府


其他部门

38

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9

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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