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良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宜良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宜良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宜办发〔2020〕3号),于2020年3月31日印发,现将有关制定问题说明如下。
一、《实施细则》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宜良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出行,促进党风廉政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宜良县实际情况,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宜良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全县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后,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开发布。
二、《实施细则》制定依据
《实施细则》文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中央、省、市相关要求起草。主要依据是:
(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
(二)《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云办发〔2018〕34号)
(三)《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昆办发〔2019〕1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六章四十二条。主要从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配备和经费管理、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此章用五条明确了制定本细则的目的、依据、公务用车的范围及主要职责。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 车辆编制是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基本依据,此章用五条明确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编制的确定及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第三章“配备和经费管理”。此章包含九条,明确了党政机关在配备公务用车时的申报、审核、审批、采购、注册和备案相关程序。
第四章“使用和处置管理”。此章包含十四条,明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以及公务用车处置的相关程序。
第五章“监督问责”。此章包含四条,党政机关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和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第六章“附则”。 此章包含五条,全县各级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照本细则的原则进行管理。说明了《实施细则》的发布时间,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四、文件施行日期
《实施细则》自2020年3月3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