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委关于杨洪坤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中共宜良县委常委会2019年3月19日会议讨论决定:
杨洪坤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唐跃中同志任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免去中共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张丽玲同志任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良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董晋宇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何枫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魏虹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宜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中共宜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共宜良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苗翠花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宜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中共宜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沈燕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宜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永坤同志任中共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丁晶同志任中共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北古城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崇华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巡察组组长,免去宜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艳平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免去中共宜良县农业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陈萍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免去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职务;
李丽芬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熙玲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中共宜良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王海同志任中共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工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勇同志任中共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工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秦文庆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中共宜良县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唐丽萍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宜良县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宜良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吴士祥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宜良县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官正良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民政局委员会委员;
杨吉同志任中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宜良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朱映伟同志任中共宜良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王国贵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云和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委员;
李树恩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宜良县全域城镇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文兵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委机要局局长职务;
张旭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锦江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晓波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雪媛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委员;
马云高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秦庆武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钱鸿滨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从光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中共宜良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柴艳英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中共宜良县林业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曹忠强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委员;
王洪梅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免去宜良县科学技术协会专职副主席职务;
彭明松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宜良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夏宏松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杨远快同志任中共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南羊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中慧同志任中共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中共宜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红升同志任中共宜良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宜良县科学技术协会专职副主席,免去中共宜良县工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耿东宜同志任主任科员,免去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宜良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中共宜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李红梅同志任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宜良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中共宜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锐同志任中共北古城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中共宜良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马福涛同志任中共北古城镇委员会委员;
张国楠同志保留正科级;
王迎华同志保留副科级;
洪建林同志保留副科级;
免去刘春菊同志中共宜良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高秀军同志中共宜良县委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艳妮同志中共宜良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宜良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窦春洪同志中共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胡春梅同志中共马街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钟洪锋同志中共宜良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云同志中共宜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庞春建同志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祖文良同志中共宜良县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尹石荣同志中共宜良县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李忠华同志中共宜良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官建平同志中共宜良县委廉政教育学校校务委员会行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金涛同志中共宜良县委党校综合科科长职务;
不再保留赖玉斌同志正科级职务;
不再保留李玉昌同志副科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