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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1912-177085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2-20 09:51
名 称: 宜良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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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12-20 09:51 浏览次数: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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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扶贫办与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合署办公,县委农办为预算单位,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协助县委作出农村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与国家省市县各级部门工作的协调、全县产业扶贫开发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等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内设科室5个,分为综合科、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科、项目建设管理科、扶贫开发科、财务科。有行政编9人,2018年初人数6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根据宜良县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8年度宜良县财政局下达县委农办预算收入总额为10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7.52万元、其他农业补助7.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2.5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补助9.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0.09万元。根据宜良县财政局《关于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2018年度县委农办收入决算数为2 578.94万元,预算和决算相差2 471.64万元,其原因为:(1)2018年公共预算调整脱贫攻坚县级补助1 405万元;(2)昆明市、宜良县下达及分配的专项扶贫资金980.12万元;(3)基本支出调整86.52万元;(4)2018年年初只做了人员工资及经费预算。

(三)账面收入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农办账面实际总收入2 718.61万元、总支出   2 296.17万元,存在与预算、决算不一致的问题,原因为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在统一时点报送2018年决算报告,但实际单位还存在收入和支出,因此数据不一致。年初账面结转和结余802.2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账面结转和结余422.44万元,最终结余1224.64万元(因有跨年度项目及项目尾款)。

2018年县委农办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3.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1.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8万元。

(四)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2018年度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宜良县财政局、宜良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分配2018年度提前下达的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宜财联发〔2018〕4号)及《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拨付2018年实际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8〕74号)文件。县委农办2018年共计收到专项扶贫资金980.12万元,分别为:中央资金603万元、省级资金209万元、市级资金167万元,县级调整1.12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为:中央资金603万元(雨露计划39.6万元、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元、产业扶贫50万元、C/D级危房改造77.4万元、8个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县扶贫办列支项目管理经费6万元);省级资金209万元(C/D级危房改造67万元、5个基础设施建设140万元、县扶贫办列支项目管理经费2万元);市级资金164.08万元(C/D级危房改造141万元、2018年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7.08万元、2018年驻村工作经费6万元)。以上合计支出976.08万元,余额4.04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农办在2018年的预算执行中基本能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并报经县人大批复执行, 2018年期间的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基本真实、合规。能承接好“放管服”政策的改革要求,县级切块资金使用基本能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及贫困户。基本能落实好政策标准和政策界限。但存在财务支出单据审批手续不规范、会计凭证内容摘要与附件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票据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手续。

(二)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核算,真实反映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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