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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1912-176156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2-06 17:04
名 称: 关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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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06 17:04 浏览次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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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解读》

2019年12月4日,为了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全市空气质量,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目的和意义。《考核办法》不仅考核空气质量目标任务,还考核工作任务,即考核区县也分别考核市级相关部门,同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既是激励措施,又是工作导向,是激励各级各部门担当作为,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

主要内容。适用于对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以及各市级牵头责任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满分为100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先各自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再按得分权重进行折算。

考核组织。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分组对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以及各市级牵头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步骤分为:自查评分、集中考核、评分汇总、结果通报等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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