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安局特种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9-09-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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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抽查事项
特种行业监督检查
二、 检查内容和方法
1. 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
2.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
3. 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
4. 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5.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6. 旅馆业执行住宿登记实名制情况;
7. 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
8. 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三、 检查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号)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2009年7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6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