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安局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9-09-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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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抽查事项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监督检查
二、 检查内容和方法
1. 单位基本情况;
2. 保管、使用等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 领取(退还)管理制度;
4. 领取(退还)登记台帐。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三、 检查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