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安局公务用枪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9-09-0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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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抽查事项
公务用枪监督检查
二、 检查内容和方法
1. 配枪单位基本情况;
2. 枪支(弹药)库和监控中心的管理制度;
3. 枪支(弹药)库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4. 枪弹领取审批登记制度;
5. 枪支(弹药)库安全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6. 枪支(弹药)领取(退还)管理台帐;
7. 枪支(弹药)库的安全防范系统定期开展维护检查情况;
8. 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运行状况。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三、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6号)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