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安局2019年特种行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通〔2019〕90号)文件安排,结合宜良实际,现将宜良县2019年特种行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 抽查依据及抽查标准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号)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2009年7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6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
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
2.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3. 《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2009年7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4. 《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6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
二、 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全县特种行业 比例:60家每季度
三、 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 抽查时间及频率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次/年。
五、 抽查计划
现场检查宜良县特种行业。
六、 工作要求
(一)抽查人员要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县局相关业务部门将不定期随机开展监督抽查。
(二)对宜良县各类特种行业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三)抽查情况将在县级政务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