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手册
宜良县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手册
《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中落实四重保障措施,“四重保障”指的是什么?
“四重保障”是指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
《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九个确保”指什么?
一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二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三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
四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
五是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六是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七是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八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九是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时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和住房安全保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7〕144号)等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有以下健康扶贫政策待遇:
一、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缴纳的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
二、 在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80%,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报销420元。
三、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实施零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80%。
四、 住院大病报销起付线为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8.8万元。其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超过1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报销70%,超过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的报销80%。
五、 患有以下28种疾病的,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应资料,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县医保局)审核取得相应待遇证后,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85%,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0%。其中,慢性病门诊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患两种以上慢性病报销限额为3000元。其它疾病门诊医疗费按住院费用结算。
28种疾病为: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
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办以上疾病待遇证需提供的资料:1.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待遇审定表;2.患以上疾病相关门诊或住院病历;3.疾病相关检查以及确诊检查资料;4.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免冠近照(半寸)3张。
六、 从2019年1月1日起,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昆明市严重精神障碍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0%。门诊医疗费每人每年报销限额提高至3000元。
七、 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增加到2888种,诊疗项目增加到5003项。
八、 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
九、 以下20种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检查、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功能筛查。
十、 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各级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十一、 取消民政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
十二、 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仍达不到90%或个人年度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级财政资金予以兜底保障。
十三、 对患有以下重大疾病的,优先安排集中救治:
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宫颈癌、青光眼。
十四、 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对患白内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凡符合手术条件的均予以免费救治。
十五、 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报销后,患者只需缴纳不超过10%的自付费用。
十六、 家庭医生每年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或其他个性化签约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注: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不按转诊程序规范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宜良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
宜良县中医医院
宜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宜良县匡远街道中心卫生院
宜良县狗街镇中心卫生院
宜良县小马街卫生院
宜良县南羊街道卫生院
宜良县北古城镇中心卫生院
宜良县马街镇卫生院
宜良县耿家营卫生院
宜良县九乡卫生院
宜良县竹山镇卫生院
宜良福泰医院
宜良安康医院
政策咨询电话:
医疗保险报销咨询(县医保局):67543061
民政医疗救助咨询(县民政局):67524124
残疾人医疗政策咨询(县残联):67594305
医疗服务咨询(县卫生计生局):6752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