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关于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17:19
浏览次数:265
字号:[
大
中
小
]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关于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的通知
各位参保居民:
为确保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存保险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参保人权益,现将2018年续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 2018年内年满60岁的参保人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把2018年应缴养老保险金存入存折,便于我们及时扣款。如参保人未在规定缴费时间缴纳保费导致影响领取养老待遇,后果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二、 如参保人于2018年内满60岁,要一次性补缴所差缴费年限,或补缴之前所差年度保费,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到乡(镇)、街道办社保所填写相应补缴申请表,并把所补缴款项存入存折。超过时间后不予办理。
三、 2018年内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31日。
四、 如参保人想变更缴费档次,须在2017年12月1号至31号之内到乡(镇)、街道办社保所填写档次变更表。超过时间后不予办理。如参保人不需变更缴费档次,只需在缴费时间内,按往年缴费标准将养老保险金存入存折即可。
五、 2018年新参保人员业务办理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六、 手机缴费时间为每个月的1日—15日。在这段时间内,参保人可以采用手机缴费的方式缴纳当年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