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 我县5.5万城乡居民将获益
发布时间:2018-01-1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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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 我县5.5万城乡居民将获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自2017年7月起,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提升至15元。至此,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从每人每月最少85元提升至95元。
此次调标是我县自2012年7月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连续第三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公共财政民生优先的发展方向,进一步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切实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我县约有5.5万60岁以上已参保老年人从中受益,县居保局将于本月底前完成2017年7月—12月省级补助调整后的补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