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宜良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宜政复〔2017〕14号)的要求,我局对宜良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宜良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资金投入、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等情况,延伸调查了7个乡镇17个村委会64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2016年,宜良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1 540户(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呈贡区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昆建通〔2016〕360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将2015年度呈贡区40户拆除重建任务调整给宜良县,作为宜良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任务追加)。1 50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补助标准:1.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为每户11 545元;2.省级计划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国字号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为每户14 250元;3.随迁户(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户)补助标准为每户18 750元;4.县级计划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内)补助标准为每户 11 545元。40户追加任务的补助标准按户均16 100元执行。对有需求并具备偿还能力的384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农户给予每户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5%年贴息期的优惠贷款扶持,共计发放专项贷款1 729万元。
(二)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宜良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计划任务1 500户(一般贫困户1 218户、建档立卡户7户、随迁户275户),共筹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1 371.29万元,其中:补助资金1 369.29万元,工作经费2万元。支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1 369.29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 1 5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共计1 371.29万元,其中:补助资金1 369.29万元(中央资金936.38万元;省级资金432.91万元);工作经费2万元。
(2)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1 5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共计1 369.29万元,其中:匡远街道办事处350户拨款308.40万元,北古城镇350户拨款315.34万元,狗街镇450户拨款360.87万元,马街镇100户拨款132.08万元,竹山镇80户拨款83.98万元,九乡乡100户拨款101.81万元,耿家营乡70户拨款66.81万元。资金已拨付到各乡镇,但尚未兑付给农户。
(3)资金未到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资金657.39万元,其中: 追加任务数40户资金64.4万元(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19.4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62.5万元,贷款贴息资金24.49万元(省级资金8.16万元、市级资金8.1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17万元),工作经费6万元。
(4)其他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追加任务数40户资金64.4万元(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19.4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62.5万元,贷款贴息资金16.32万元(省级资金8.16万元、市级资金8.16万元),工作经费6万元,共计649.22万元已全部到位。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城〔2016〕53号)文件的要求,专项贷款贴息按省、市、县(市)区1:1:1的比例进行筹集,截至2017年5月30日,省、市级承担资金16.32万元已到位,县级承担资金8.17万元未到位。
审计评价结果表明,2016年宜良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政府职能,健全和完善县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机制,落实责任。2016年我县实施的1 54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本着为我县农户建设基本安全稳固住房原则,切实落实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扎实推进,全力打造惠民安居工程,助力精准扶贫,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让农户满意。
二、 审计建议
(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与宜良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的协调沟通及时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使国家的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