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宜良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5月18日至19日,云南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通过“听、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宜良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最终,宜良县以94.5分的总成绩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期间,评估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汇报,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等四个座谈会,抽查了匡山小学、九乡民族小学、九乡民族中学、耿家营民族小学、宜良四中、匡远街道办新华小学、宜良二中、阳宗镇北斗小学、汤池街道办可保小学、汤池街道办汤池小学、陈所渡小学、清远小学等12所不同类型的义务教育学校,核查了宜良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档案资料和相关数据,向家长和教师进行了调查问卷。
在19日下午召开的宜良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意见反馈会上,评估组对宜良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内涵发展,以及保障特殊群体教育公平等方面付诸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会议认为:宜良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均达到省级评估标准;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宜良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85分以上要求;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得分达到国家85分以上的规定。综合以上情况,宜良县达到了云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标准。评估组将把督导评估结果向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提请审核公示,公示无异后,报请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向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国家评估。会议还指出:为确保宜良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能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并且由基本均衡上升到优质均衡,宜良县一是要对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二是要未雨绸缪,科学做好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刚性标准来规划校舍面积;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挖掘资源,根据需要及时配备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科学及信息技术专职教师,并按照国家优质均衡指标合理分配超过规定学历教师及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五是要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引导全县学校确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理念,制定学校章程,规范教学秩序,学校德育及校园文化建设要达到良好水平以上,以适应国家优质均衡指标。
县长李绍俊、县政协主席段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万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景碧昆、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谷少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云章、副县长刘春菊、政协副主席刘海燕分别参加了陈述会和评估意见反馈会,并陪同复核组专家实地检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