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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1712-055778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2-01 11:47
名 称: 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彰显社保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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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彰显社保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7-12-01 11:47 浏览次数: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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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实施,5年来,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极大地彰显了正能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转变了城乡居民养老观念。“早参保实惠、晚参保吃亏,不参保后悔”已经成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共识。在年轻时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养老积累,在年老时每月就有一份稳定收入,既可以保持经济的独立性,又可以减少对子女的依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缴费模式倍受广大城乡居民的青睐,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养儿防老、家庭养老”传统养老观念。

改善了城乡老人基本生活。城乡老人参保后,每月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为基础养老金85元+个人账户资金/139,每年将至少增收1020元,有力改善了困难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目前,宜良县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老年人近5.5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达3.03亿元。

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对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而言,增加了一项比较稳定的收入渠道,增强了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了生活质量。对6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而言,养老有了保障,老人有了收入,解除了后顾之忧,减轻了赡养负担。经济上宽裕,社会认同感增强,家庭矛盾和纠纷得到缓解,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友好,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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