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就诊证待遇到期复审换证的公示
根据《关于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人社通〔2014〕63号文)要求,为做好2017年昆明市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两特病”)《就诊证》到期人员复审换证工作,优化“两特病”复审换证流程,便捷利民,提高效率,结合宜良县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两特病”《就诊证》复审换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换证对象。全县“两特病”《就诊证》有效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
二、 换证时间。从2017年11月6日开始至2017年12月6日结束。
三、 换证方式。此次复审换证采取“直接换证”、“资料审核换证”两种方式。
(一)直接换证
1. 根据昆人社通〔2014〕63号文要求,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帕金森氏病、慢性心力衰竭、阿尔茨海默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运动神经元疾病8个病种,无需提交就医资料,提供相片后直接换证。
2. 年满70岁及以上(194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参保人(“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需临床治疗的结核病”除外)无需提交就医资料,提供相片后直接换证。
(二)资料审核换证
除上述可以直接换证的病种以外,其余的“两特病”病种均需提交相关就医资料,经审核后换证。就医资料包括:
1、 参保人近两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就诊治疗的,提供“昆明地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诊病历手册”复印件。
2、 参保人近两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就诊治疗的,提供“入(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住院费用清单”、检查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上述“门诊”或“住院”提供一样即可。
宜良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