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群团机构,省市垂直管理单位,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
《宜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宜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使规划编制工顺利推进,特制定宜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大意义
即将进入的“十三五”时期,是确保我县与昆明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确保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时期,也是确保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战略机遇期。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集中力量,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领导
组织和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是今明两年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更好的组织领导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宜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政 委:傅 希(县委书记)
组 长:何健升(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段 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昆华(县委常委、副县长)
浦 泰(副县长)
杨红云(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跃忠(副县长)
马丽波(副县长)
李宏波(副县长)
成 员:蒋 俊(九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
胡正刚(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许文昆(县政府办主任)
王 建(县委办副主任)
陈光云(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成龙(县委农办常务副主任)
丁献文(县发改局局长)
刘 宏(县教育局局长)
周汝燕(县科信局局长)
杨 蕊(县民政局党委书记)
阮志勇(县司法局局长)
郭 强(县财政局局长)
张家雄(县人社局局长)
谷少斌(县国土局局长)
杨志敏(县环保局局长)
安红林(县规划局局长)
洪 华(县住建局局长)
黄 中(县交运局局长)
赵 伟(县农业局局长)
达 青(县林业局局长)
王宁波(县经贸局党委书记)
张绍云(县旅文广体局局长)
马涌涛(县卫生局局长)
王培云(县食药监局局长)
刘海燕(县计生局局长)
谭志刚(县审计局局长)
招艳琼(县统计局局长)
刘庆明(县民宗局局长)
霍剑波(县质监局局长)
周立彬(县工商局局长)
李才方(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顺培(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刘 岩(县国税局局长)
梅 宁(县地税局局长)
梁月梅(县气象局局长)
郭勤良(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段永华(县金融办主任)
马 永(县公安局副局长)
寇学军(县消防大队长)
贾云龙(县水务局副局长)
姚 增(县安监局副局长)
陈 萍(县委政研室工作人员)
朱贞友(县委政研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丁献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按照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研究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十三五”部门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整理反馈。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所在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任,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因机构改革原因使成员单位发生变动,则原单位承担的职责由改革后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自行接替。
(二)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并设立联络员与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对接,同步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原则
(一)坚持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原则。
编制“十三五”规划,一方面要体现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政府的管理和调控要以市场为基础,着眼于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和资源配置方向,不能代替市场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体现规划的刚性和约束力,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活动的监管作用,通过规划有效调控市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部署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重点。要加强对影响我县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抓住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改善发展环境等战略重点。
(三)坚持改革与发展统筹协调的原则。
“十三五”时期正值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发展与改革的统筹协调任务更加艰巨。全面深化改革既是我县“十三五”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加快发展的根本举措。要妥善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释放的红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四)坚持各级各类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及时了解上级规划的动态,主动与上级规划部门对接,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进入上级规划中。遵循同级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保及生态建设等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到无缝对接,各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等。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也要与“十二五”规划紧密衔接,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一贯性和严肃性。
(五)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的原则。
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为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可采取招标、委托、合作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编制。要充分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六)坚持依法编制规划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昆明市发展规划条例》,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守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修改完善、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责任分工
为深化“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增强规划的系统性、操作性,从着力解决“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县发展的战略定位、调整经济发展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力等重要问题的角度出发,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工作的原则,提出8个重点研究课题,18个部门(行业)规划,7个重点专项规划,7个乡镇(街道)规划。其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且综合性强的研究课题,采取面向社会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以增强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度;涉及管理职能明确、政策性和实施性强的课题,直接由县级相关部门牵头研究。部门(行业)规划由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则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规划,由县级相关部门牵头,采取委托、招标方式或自己组织力量编制。乡镇(街道)规划由相关乡镇(街道)组织编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重点研究课题及分工(8个)。
1.宜良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分析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分析宜良县“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发展形势,研究分析宜良县“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根据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市、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与昆明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提出宜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趋向。
牵头责任单位: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
配合单位:县委政研室、县发改局
2.宜良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对策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围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研究分析宜良县经济结构,主要包括需求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所有制结构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找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和着力点,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对策措施。
牵头责任单位: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统计局
3.宜良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和环境支撑保障能力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县“十三五”及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我县水、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匹配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我县“十三五”时期增强资源和环境支撑保障能力的思路、重点和对策措施。
牵头责任单位: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
4.宜良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终期评估,以及宜良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体系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1)对宜良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等完成情况,特别是32个主要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科学评价;研究分析宜良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建议。(2)紧扣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宜良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指标体系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资源环保、公共服务、改革开放、社会民生等方面的主要目标设计和量化指标测算;研究提出我县到2017年与昆明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主要目标测算。
责任领导:李跃忠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5.宜良县“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策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分析我县城镇化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县“十三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包括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等的思路、目标、重点、体制机制及对策措施。
责任领导:浦泰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筹办
6.宜良县“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对策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分析我县财政改革发展(包括财源建设、财政收支、财政改革等方面内容)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县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思路、重点及对策措施。
责任领导:段富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7.宜良县“十三五”时期提升规划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对策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分析研究我县规划建设用地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业、城镇上山”实施情况以及“两县市一办”移交托管等新变化,预测宜良县“十三五”时期规划建设用地需求,提出如何挖掘规划建设用地潜力、优化调整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思路、重点和对策措施。
责任领导:王昆华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8.宜良县“十三五”时期反恐及社会治安治理对策研究。
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分析我县反恐及社会治安治理能力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我县“十三五”时期进一步提升防恐反恐能力、加快社会治安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重点、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
责任领导:杨红云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部门(行业)规划(18个)。
由县级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编制“十三五”部门(行业)发展规划。
1.宜良县“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浦泰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宜良县“十三五”商贸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跃忠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3.宜良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浦泰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宜良县“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浦泰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宜良县“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宏波
责任单位:县旅文广体局
6.宜良县“十三五”文化、广电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宏波
责任单位:县旅文广体局
7.宜良县“十三五”城市管理规划。
责任领导:王昆华
责任单位:县城管综合执法局
8.宜良县“十三五”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跃忠
责任单位:县科信局
9.宜良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宏波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宜良县“十三五”卫生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宏波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11.宜良县“十三五”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
责任领导:马丽波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2.宜良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责任领导:浦泰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13.宜良县“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马丽波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4.宜良县“十三五”防灾减灾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浦泰
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县国土局
15.宜良县“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段富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6.宜良县“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浦泰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17.宜良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责任领导:李宏波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18.宜良县“十三五”消防规划。
责任领导:杨红云
责任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重点专项规划(7个)。
由县级相关部门牵头,重点编制以下专项规划:
1.宜良县“十三五”工业经济发展和园区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李跃忠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宜良县“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王昆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3.宜良县“十三五”环保与生态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李跃忠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宜良县“十三五”城乡供水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王昆华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宜良县“十三五”城乡排水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王昆华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6.宜良县“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跃忠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环保局
7.宜良县“十三五”科技强警规划。
责任领导:杨红云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乡镇(街道)规划及分工(7个)。
匡远街道、北古城镇、狗街镇、马街镇、竹山镇、耿家营乡、九乡乡七个乡镇(街道)“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
(五)相关要求。
1.重点研究课题:对委托社会组织研究的课题,由县发改局代表县政府与受委托单位签订责任书,受委托单位按责任书要求开展研究,按时结题;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课题基础材料提供和调研工作。部门研究的课题,由牵头责任单位组织专人进行认真研究,按时结题。所有重点课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2.部门(行业)规划:由县级相关部门编制,分管副县长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3.重点专项规划:由县级牵头责任单位组织编制,分管副县长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4.乡镇(街道)规划:七个乡镇(街道)的“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要与县级同步启动,而且要加快推进。为做好重大项目与县级规划的衔接,务必在2015年3月底以前完成讨论稿,并提交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5.重点课题、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是编制好规划纲要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调研,认真思考,精心撰写,保证质量。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除包括发展思路、目标、任务等内容外,必须附项目表(基本达到项目建议书的深度)。同时,各相关部门要集中精力做好与上级部门(行业)规划的对接工作,争取规划进上级的“本子”、项目进上级的“笼子”、资金进上级的“盘子”。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4年9月—2015年2月底)。
从2014年9月开始,对关系我县“十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重点领域的发展进行深入研究,以委托的形式,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县发改局着手组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纲要起草班子,研究“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具体时间要求:
2014年9月底以前,县发改局完成重点研究课题的委托工作。所有课题、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同步开展前期调研;
2014年10月底以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将课题初稿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2014年11月底以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将经专家咨询、评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的课题研究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底以前,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将初稿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
2015年3月底以前,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将经专家咨询、评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的规划讨论稿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纲要讨论稿形成阶段(2015年3—5月底)。
在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规划纲要讨论稿。
(三)规划纲要形成阶段(2015年6—12月底)。
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和咨询论证,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规划纲要、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为:
2015年10月底以前,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对部门(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及规划纲要进行修改;
2015年11月底以前,完成专家咨询和论证;
2015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规划纲要、部门(行业)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六、监督考核
“十三五”规划编制是今明两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县督查办督促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昆明市发展规划条例》以及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倒排时间,精心组织,抓紧工作,认真落实,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